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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建荣,何芹
出版社研究出版社
ISBN9787519905293
出版时间2017-0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8元
货号9331346
上书时间2024-10-02
《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
纪规解析
这是本次新修订的一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等重要讲话,针对各种形式的反党言论问题,依据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条例作出的纪律处分规定。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客观需要。然而,有的党员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忘记了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人云亦云,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条纪律规定的要害是:是否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违反这条纪律规定的要件:一是公开发表了相关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二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触犯这条纪律规定的处分有四种:一是严重警告;二是撤销党内职务;三是留党察看;四是开除党籍。执行这条纪律,也要遵照党章及其他相关规定,视违纪情况和情节进行处分。
纪规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重要讲话是这条纪规的灵魂。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党的基本路线是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我们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作为兴国之要、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国之路,不能有丝毫动摇。”这些是这条纪规的直接指导。
相关规定
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这些规定是这条纪规的法理依据。
案例警示
“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在制定出来的那天就已经过时了。”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原书记李世镕“落马”前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从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再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书记,随着官越当越大,李世镕的“心气”也越来越高,把自己当成可以凌驾于党纪之上,不受国法约束的“特殊人物”,对党纪国法逐渐失去敬畏之心。
……
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于建荣、何芹主编的《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内在逻辑,梳理整理出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铭记的100条党纪党规,以“六大纪律”为“骨”,以典型案例为警示,阐释了100条党纪党规的精髓要义、思想灵魂和法理依据,以期对贯彻落实纪律条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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