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2.7折 ¥ 128 八五品
仅1件
作者杨后鲁 著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8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I4
上书时间2024-11-07
税务透明为家族财富传承带来重大挑战,也带来了机遇。纳税,是财富安全的通行证。纳税、反洗钱、上岸应成为财富管理的新安全观。
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信托案例的判决被公开,体现了财富传承中普遍存在的爱、金钱和权力的“百慕大三角”难题。宜家创始人数十年将资产保护、家族财富传承和公司国际税务筹划集为一体,遗产税、个人所得税、家族信托和基金会、公司层面的税务筹划等是其中的重点。而前“克里姆林宫的银行家”普加乔夫资产保护失败,体现了良好规划的至关重要性。家族信托如何在时过境迁、家庭的悲欢离合下守护受益人的利益,是意大利克罗齐亚家族信托238页超长判决表现的主题。离岸法院判决为税务情报交换开方便之门,代持违背公共利益等案例不可不察……
杨后鲁,现任职于瑞士普华永道苏黎世办公室,为大中华区超高净值客户税务咨询和财富传承规划业务负责人。为资深国际税务律师和跨国法律架构专家,根植瑞士、为大中华区超高净值客户在全球层面提供统一方案。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OECD-SAT多边税务中心)研究员。曾任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高级研究员、国际财政学会2010年中国区报告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和荷兰莱顿大学国际税法法学硕士。
(本书所有文章以公开信息为基础。本书的出版以作者的个人身份进行,不代表作者所属机构的观点。)
第一章 财富传承的新挑战:税务透明和国际反避税
第一节 财富管理视角下的CRS 2
一、一张CD引发的逃税案,一个骗子改变历史的“谍战”故事2
二、个人首次成为国际税关注的核心 5
三、CRS核心内容 5
四、中国加入CRS以及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7
五、未申报境外资产的税务后果 13
六、FATF推动反洗钱规则之国际化,税务犯罪成为反洗钱上游犯罪 15
七、CRS时代下,财富管理新常识 16
八、如何解决历史问题 20
第二节 CRS规避安排被强制披露 22
一、OECD《披露规则》出台,中介机构面临强制披露义务 23
二、网罗哪些“CRS规避安排” 26
三、哪些“筹划”方案亮红灯 27
四、溯及以往的效力 29
五、中介机构披露的信息会被用作与其他国家交换吗? 29
六、影响 30
第三节 国际反避税公约 31
一、什么是国际反避税公约 31
二、第一个真正的多边征税公约 33
三、国际反避税公约的运行方式 34
四、国际反避税公约的综合影响评价 36
第二章 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和财富管
理的安全观
第一节 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 40
一、“避税港”成为众矢之的 41
二、“受益所有人”是拥有最终控制权的自然人 42
三、英国引领“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 43
四、G20对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化的总体原则 45
五、欧盟反洗钱指令(第五指令) 47
六、英国受益所有人新规定 49
七、英国境外领土 51
八、中国香港 54
九、新加坡 58
十、美国 59
十一、瑞士 68
第二节 财富管理之真正的安全观 71
一、纳税、反洗钱、上岸 71
二、欧盟黑名单 72
三、《披露规则》打击不透明离岸架构 73
四、离岸中心的经济实质立法 75
五、深远影响 76
第三章 国家案例样本观察:瑞士银行保
密法在税务透明时代的嬗变
第一节 瑞士银行保密法主要内容 80
第二节 税务情报交换对银行保密法的冲击 82
第三节 逃税成为反洗钱的上游犯罪 84
第四节 瑞士金融机构对税务犯罪的反洗钱责任 86
一、金融机构反洗钱责任 86
二、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责任 89
三、与外国政府合作交换反洗钱信息 91
第五节 总结 92
第四章 财富传承的难题:郭氏信托案例
解读一
第一节 本章摘要:财富传承的难题如何破解 96
第二节 事实与背景 98
一、判决书里确认的郭氏家庭关系 98
二、媒体报道的事实背景 99
三、“家庭内斗”在上市公司的体现 100
第三节 从家族财富传承角度的启发 104
一、爱、金钱和权力的“百慕大三角”难题 105
二、认识家族所处在的风险阶段——三个维度分析家族 106
三、建立家族冲突解决机制 109
四、几条原则 112
第五章 家族信托如何在财富传承中发挥
作用:郭氏信托案例解读二
第一节 本章核心摘要 116
第二节 法院确认的案件事实 117
一、“分家”的背景 117
二、2009年重组 119
三、2014年签订框架协议 126
四、设立人的请求 130
第三节 受托人面对“信托僵局” 131
第四节 法院定纷止争 133
一、法院决议的法律框架 134
二、设立人邝女士意愿的真实性 135
三、2006年的谅解备忘录和HOA框架协议的效力 136
四、对家族资产的确认 137
五、评估日期 138
六、香港潜在诉讼的处理 139
七、法院的良苦用心 139
第五节 家族信托,不要忘记10 个常识 140
第六章 宜家案例分析:资产保护、家族
财富传承和公司国际税务筹划如
何集为一体
第一节 摘要 146
第二节 宜家架构 148
一、宜家集团的所有者 148
二、宜家知识产权的归属 150
第三节 荷兰和列支敦士登基金会 152
一、信托与基金会 152
二、为何选择荷兰基金会 155
三、列支敦士登基金会 159
第四节 瑞典遗产税,也是一个关于瑞士的故事 164
一、瑞典取消遗产税——引领世界取消遗产税的潮流 164
二、居住在瑞士的税务动因 167
第五节 坎普拉德移民瑞士之解读:瑞士“财政贡献纳税”
移民 168
一、概览 168
二、什么是“财政贡献纳税” 169
三、“财政贡献纳税”与瑞士移民程序的关系 170
四、“财政贡献纳税”,成本几何 173
五、超级富豪的选择依旧 175
第六节 宜家公司税务筹划 176
一、荷兰控股公司 176
二、荷兰控股公司在BEPS下的挑战 177
二、卢森堡控股公司 181
三、瑞士公司 183
第七节 总结 186
第七章 前“克里姆林宫的银行家”普加
乔夫资产保护失败案例
第一节 英国法院关于普加乔夫案件的判决及解读 190
一、资产保护的背景 190
二、案件概述 191
三、案例背景——普加乔夫和亚历山娜的人生交集 192
四、与普加乔夫相关的国际诉讼 193
五、本案的5个信托 194
六、法院判决 198
七、保护人在信托中如何设置 199
八、警醒 201
第二节 案例延伸之一:新西兰税法、信托与普加乔夫 202
一、新西兰税务概况 202
二、成于税法 204
三、新西兰信托之兴盛:“在岸是新的离岸” 205
四、税法改革后,新西兰信托受影响巨大 206
第三节 案例延伸之二:英国税法与普加乔夫等富豪移民
英国的税务筹划 210
一、普加乔夫是英国税务居民吗? 210
二、英国个人所得税基本状况 211
三、筹划为何必要 212
四、富豪移民与英国RND税制 213
五、富豪移民与英国遗产税筹划 216
六、部分外国富豪要远走高飞 218
第八章 意大利家族案例
第一节 案例内容摘要 222
第二节 案例事实背景 224
第三节 家族财富的起源 226
第四节 盛大信托和财富信托 231
一、盛大信托基本情况 231
二、核心条款 236
三、财富信托 240
第五节 盛大信托设立的大背景 241
一、去纽约生活 241
二、1987年美国税法和实践 242
第六节 基金会 245
一、基金会的设立 245
二、基金会的延续 248
第七节 克罗齐亚夫人的意图 250
一、主观意图不能考虑在内 250
二、从契约文件理解意图 251
三、对盛大信托契约第十一条的理解 254
第八节 信托重组 255
一、“2010年任命“ 255
二、2012年任命APPLEBY(毛里求斯) 271
三、2012年“玛瑙任命” 288
四、2016年对承兑票据的修订和任命GFin为受托人 296
五、关于迈阿密公寓 299
六、承兑汇票的利息 301
第九节 判决结果 303
第九章 离岸法院判决新走向
第一节 离岸法院判决为税务情报交换开方便之门 306
第二节 非法获取的信息在法院判决中的使用 307
第三节 代持违背公共利益 309
一、案件事实和背景 309
二、法院认定 311
三、警醒和总结 314
第十章 慈善和税务
第一节 宜家慈善基金会 318
一、宜家慈善基金会单独运营 318
二、免税资格 319
第二节 揭开扎克伯格捐赠Facebook(脸书)股权的税务面纱
及慈善模式的选择 321
一、扎克伯格是否利用LLC避税 322
二、扎克伯格有无避税 324
三、慈善模式的选择 326
四、总结 332
第十一章 特朗普税改后美国税法新图景:
移民或投资需重新考虑
第一节 美国税务居民规则 336
第二节 美国投资移民的税务困境和解决方案 338
一、成为美国税务居民的后果 338
二、持有美国绿卡即为美国税务居民 339
三、根据中美税收协定排除美国税法适用 339
四、个人如何判定是否可以适用中美税收协定 340
五、不利影响 342
六、移民美国须提前进行税务规划 342
第三节 特朗普税改对高净值人士的影响 344
一、税改前后的个人所得税简单对比 344
二、遗产与赠予税 346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幅下降 348
一、税率大幅下降 348
二、走向区域纳税制度,美国税法的重大改革 348
第五节 修改CFC 制度,对高净值人士税务架构有重大影响 350
第六节 推出GILTI 和FDII 税制 352
一、GILTI和FDII税制综述 352
二、FDII税制 354
三、GILTI税制 355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