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拉汉对照,一版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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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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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罗马]西塞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059610
出版时间2006-01
版次1
印刷时间2006-01
印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0
纸张其他
页数243页
字数1千字
货号政治/外交/法律/社会
上书时间2024-09-2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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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无字划,书脊书口瑕疵,内页九五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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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MarcusTultius Cicero,公元前106年43年)是古罗马有才华的家之一,他不仅当过执政官元老院元老、总,积事政活动,而且也是当时伟的演说家、哲学家和散文家。他的名字不与古罗马连在一起,而且与西方人文主义的历史连在一起他在修辞学、法律、哲学、政治学和文学诸方都有大的成就。由于他的贡献,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人几乎只是通过他才了解古希腊丰富哲学和化思想。他的政治思想对马法乃至后来西方的政治法律都有很大的影响。把古罗马散文发展到顶峰而成为古希腊罗马文化之父。有博大精深的雄辩才华,他的演说铿锵有力,为后世树立了不朽的典范;他的论文通标明顺,于运用辞藻,尤其是本书所选择的数篇内容,明畅华丽,晶莹澄澈,如西方文学宝库中的明珠。 \n \n 从本质上说,西塞罗是一位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是结合罗马社会的历史和现对希各派学说加以改造而成的。他在《论法律》这部著作中对法律理论作了系统的阐述。在《法律》中,西塞罗根据斯多葛派的观点,认为自然法,亦即正确的理性,是真正的法律,是衡量一切是非的标准;上帝是自然法的制定、解释者和监护者;成文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就称不上是法律。在看来,自然法、理性和上帝是统一的,公正、善和成文法则是它的体现。所有的人在这种圣的自然法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不是财产的均等,而是理性的共有。\n目录\n\n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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