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法规应知应会(全新未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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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法规应知应会(全新未拆封)

8 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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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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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书编写组编

出版社金城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515523095

出版时间2022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货号A152

上书时间2024-06-16

北京貢院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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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一、综合1.中华共和国保守秘密法2.中华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实施条例0二、指导管理(一)定密管理3.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4.保密事项范围制定、修订和使用办法5.秘密解密暂行办法(二)秘密载体保密管理6.秘密设备、产品的保密规定7.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关于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三)信息系统保密管理8.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四)信息公开保密管理9.新闻出版保密规定10.中华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节选)11.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五)保密资质(资格)管理1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13.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1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三、宣传教育15.保密工作系统表彰奖励暂行办法 16.保密教育示范基地评选确认管理办法◎四、监督检查17.中华共和国刑法(节选).18.高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节选).20.高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选)21.报告泄露秘密事件的规定22.保密检查工作规定23.秘密鉴定工作规定24.泄密案件查处办法五、相关保密条款25.中国章程(节选)26.关于新形势下(节选)27.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节选)28.中华共和国宪法(节选)29.中华共和国反间谍法(节选)30.中华共和国安全法(节选)31.中华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节选)32.中华共和国监察法(节选)33.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选)34.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节选)35.中华共和国密码法(节选)36.中华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节选)37.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节选)3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节选) 

内容简介:

本书拟收录常工作常用且公开有效的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文件等,兼收其他与保密相关的法律条文。全书按照综合类、定密管理、秘密载体保密管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保密资质(资格)管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检查查处等九大类编排,同一类别的按印发时间排序,以帮助党政干部和涉密人员增强保密法治意识,掌握保密法规基本规定,确保保密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精彩内容:

中华共和国保守秘密法(1988年9月5第七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第十一届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0年4月29中华共和国令第二十八号公布)章则条为了保守秘密,维护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第二条秘密是关系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时间内只限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秘密受法律保护。、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第四条保守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第五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第六条和涉及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管理本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第七条、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第八条对在保守、保护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九条下列涉及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在政治、经济、国、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秘密:(一)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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