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1963年出生于湖北恩施。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十八世纪研究会会员;中国经济史学会会员;全国日本经济学会理事。1985年,武汉大学学士学位;1991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1996年,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在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从事“中日金融发展比较”的博士后研究。2008-2009学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研究生院(GSAS)Committee on Business & Economics(设于哈佛商学院HBS)从事“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博士后研究。200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者之一。项目名称:《搭建现代金融学人才培养创新平台:本硕连读金融实验班》(主持人:陈雨露,获奖者中排名第三)。2006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主要从事货币银行理论、中日金融发展比较、比较金融制度研究。著有《清代赋税政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等,译著有《经济史上的教训》([日]冈崎哲二,新华出版社2004年)、《经济史》([日] 冈崎哲二,中信出版社2010年)、《货币制度的世界史》([日]黑田明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别无他法——作为*极风险管理者的政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等,参编或撰写教材有《金融学》、《中国贷款担保全书》、《财政与金融》、《20世纪中国学术大典(经济学)》等,并在《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学术研究》》、《清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北京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