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要义与真题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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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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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鹏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J12w
上书时间2024-12-0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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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鹏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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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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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0-07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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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203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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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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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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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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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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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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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7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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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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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科目是司法考试中难度最大的科目之一,其难度不仅体现在有数以百计的罪名需要记忆,数以万计的法条、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需要熟悉,最具难度的地方在于其考察的精细。刑法司考命题一向以“细节决定成败,对比体现差异”特征而著称。
刑法考察的精细,首先体现在知识点考察的细致化、细微化方面。以刑法总论中的共同犯罪为例,共同犯罪是历年司考的必考知识点,几乎每年的案例分析题都围绕着共同犯罪的问题展开。对于共同犯罪这一知识点,除了考察共同犯罪成立、部分犯罪共同说、共犯人的分类这些大的传统的知识点外,还会考察间接正犯、犯罪集团、聚众犯、对向犯、同时犯、片面共犯、共犯的责任范围、共犯与身份、共犯与未完成形态、共犯与不作为这些细小的知识点,有时还会增加新的知识点。例如,在2007年司考中,首次考察了承继共犯这个知识点,题目是: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2007年第2卷第53题)。问二人是否构成共犯?这里考察的是承继共犯的成立条件。这个知识点在2008年司考中再次出现,题目是: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2008年第2卷第94题)。该题不仅问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而且问后加入者乙是否应对被害人的重伤、死亡承担责任。相对于2007年只考察承继共犯的成立条件这个知识点,2008年对于承继共犯的考察,深入了一个层次,进一步考察了承继共犯人(后加入者)承担责任的范围。这说明,司法考试中刑法对于知识点的考察,绝非一般化的泛泛而谈、粗粗地考,而具有求精求细求深的趋势。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职业精英的资格考试,要求法律学人对于法律规定的掌握、对于法律理论的运用,更为细致深入,有高于常人的过人之处。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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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刑法总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概说
第一节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犯罪的分类
第三章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
第二节犯罪客体
第三节犯罪客观要件
第四节犯罪主体
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
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
第一节正当防卫
第二节紧急避险
第三节其他犯罪排除事由
第四节责任阻却事由
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一节犯罪既遂
第二节犯罪预备
第三节犯罪未遂
第四节犯罪中止
第六章共同犯罪
第七章单位犯罪
第八章罪数形态
第一节实质的一罪
第二节法定的一罪
第三节处断的一罪
第四节罪数情况归纳
第九章刑罚概说
第十章刑罚种类
第一节主刑
第二节附加刑
第十一章刑罚裁量
第一节量刑情节
第二节量刑制度
第十二章刑罚执行
第一节减刑制度
第二节假释制度
第十三章刑罚消灭
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时效
第三节赦免
第二编罪刑各论
罪刑各论概说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叛逃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放火罪失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爆炸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虚假破产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洗钱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变造货币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一部分重点罪名
(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二部分普通罪名
(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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