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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迦纳(Garner J.W.) 著;林昌恒 译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8-8
上书时间2024-11-12
迦纳(1871—1938),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与政治学家。曾于芝加哥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宾夕法尼亚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政治学教授。学术渊博,于学术上有重大贡献,著作有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Science、Govern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State, and Local、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World War等。
译者林昌恒,生卒年不详,民国时期学者,早年曾任职于政府部门,后移居美国。另有译著《洛治自传》。
译者自序
第三编 政府论
第十三章 政体及政府的类别
一 分 类
国家和政府的区别——分类的标准
二 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寡头政体及民主政体
按行使主权权力人数多寡为标准的分类——君主政体的种类——专制君主政体——立宪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寡头政体——民治政体——民治政体的种类;纯粹民治政体——代表制民治政体——代表制民治政体的要素——共和政体——其他的各种分类法
第十四章 政体及政府的类别(续)
三 内阁制政府
柏哲士教授的分类——内阁制政府的界说——英国的内阁制政府——英国自治领地的内阁制政府——比利时的内阁制——法国的内阁制——意大利的内阁制政府——德国的内阁制政府——欧洲其他国家的内阁制
四 总统制政府
总统制政府的特点——美国的总统制——拉丁美洲各国的总统制
五 瑞士制度
瑞士制度的特征
六 俄国的苏维埃制度
苏俄制度的主要特点
七 单一制政府与联邦制政府
单一制政府——联邦制政府的解说——联邦制政府权力的分配——联邦制政府权力分配的方法——联邦对各邦的支配与强制——地方对于联邦法律的执行——联邦政府对于地方政府事宜的干涉
八 其他各种政体
邦联制政府——官僚政府——平民政府——个人主义政府和保育主义政府
九 各种政体的承续
古代学者的学说
第十五章 各种政府制度之优点与劣点
一 君主政府
君主政府所在地——共和政体的发展——君主政府的优点——专制君主政府的劣
点——立宪君主政府的优点
二 贵族政府
贵族政府的各种形式——贵族政府的优点——贵族政府的劣点——拥护贵族政府的现代学者——选择参政者的原则——一切政府都具有贵族政府的性质
三 民治政府
民治政府的定义——民治政府的优点——民治政府的劣点——梅茵对于民治政体的评论——勒启的批评——铁赉智克的控辞——近代民治政府的批评者——蒲莱斯的评
论——民治政府的将来——民治政府成功的必要条件——人民对于民治政体性质才能的差异——民治政府的负担过重
第十六章 各种政府制度之优点与劣点(续)
四 单一制政府与中央集权制政府
单一制政府与中央集权制政府的解说——分权与分治——单一制政府的优点——单一制政府的劣点:以法国制度为例
五 联邦制政府
联邦制政府的特征——联邦制政府的优点——联邦制政府的劣点
六 内阁制政府
内阁制政府的优点:(一)行政与立法部分的一致合作——(二)负责任——(三)有弹性——内阁制的劣点——某些国家内阁制政府所特有的劣点
七 总统制政府
总统制的特点——总统制的劣点——何以美国未采内阁制?——美国最初的议会惯
例——允许阁员出席国会的提议
八 最好的政权
判断政府的标准——政府须适合于人民与环境——将来的政府——民治政体的前
途——联邦制的前途——内阁制的前途——良好政府的价值
第十七章 政府职权的范围
一 关于政府职权的各种学说:无政府主义派的意见
无政府主义——代替政府的制度——对无政府主义理论的答覆
二 个人主义或放任主义的理论
个人主义理论的说明——个人主义理论的起源——密尔对于个人主义的辩护——斯宾塞的辩护——斯宾塞对国家干涉的非难——立法者的罪恶——放任主义理论的辩护:(一)根据公理正义的理由——(二)根据生物学上的理由——(三)根据经济的理
由——(四)根据经验上的理由——(五)根据国家无能的理由——对放任主义的假定:国家是一种罪恶的批评——国家管理的必要日渐增加——政府与自由为两个相反概念的理论——个人主义者的过分夸张国家管理的弊病——根据于政府过去错误的论
据——个人有判断自己的优越能力的理论——现在的实际措施——放任主义的危
险——放任主义哲学所包含的真理
三 社会主义学说
社会主义理论的说明——社会主义的各种概念——辩护社会主义的理论——反对社会主义的理论:(一)根据经济上理由——(二)根据政治上理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先例——社会主义国家的职务——英国的国家社会主义——美国的国家社会主义
四 批判与结论
正当职务与不正当职务的界线——一般意见共通之点——国家的义务——自由的原
则——放任政策的不能实行
第十八章 宪 法
一 宪法的性质,必要和起源
英文“constitutions”一词的意义——宪法的定义——宪法的必要——“法国革命”以前的法国宪法——成文宪法的起源——近代成文宪法的先型——最初的成文宪法
二 宪法的种类
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钦定宪法——旧分类法的批评——宪法分类的拟议
三 英国宪法与法国宪法的对照
英国宪法——宪法的(“constitutional”)与违宪的(“unconstitutional”)二字在英美两国的意义——法国宪法
四 美国式宪法
美国式宪法的特征——宪法保护自由的任务
五 各种宪法的优劣
成文宪法的优点——不成文宪法的优点——不成文宪法的劣点
六 成文宪法的要素
典型的宪法的内容——关于政府组织的条文——美国宪法
七 宪法的发展与扩张
生长的程序——风俗与习惯——出于法院解释的发展——出于正式修改的发展——不能修改的宪法——修改的弹性——现在修改宪法的各种方式——对于宪法神圣性的各种相反的态度
第十九章 选 民
一 选举权的性质
选民职务的重要——关于选举权性质的各种学说——选举权是不是一种天赋权
利?——“法国革命”时代法国各宪法的原则——法国人民对于天赋权利说的反对——选举为一种职务说——行使选举权是否为一种义务——强迫投票制度——反对强迫投票制的理论——复数选权制与加重选权制——加重选权制的优点——反对加重选权制的理论——密尔的辩护——比利时以外其他各国的复数选权制——复数选权制的消
灭——法国的家庭选举制的建议——在日本方面
二 选民的组织
最初的限制——法国的限制——英美两国的限制——德国及其他国家的限制——反对普及选权制的最初的议论——普及选权制的成功
三 妇女选举权
反对妇女参政的理论——妇女参政的辩护——根据自卫的理由——根据逻辑上的理
由——根据澄清政治的理由——妇女最初的取得选举权——“欧战”后妇女选举权的传播——妇女尚未取得选举权的国家
四 现在取得选举权的普通条件
普及选权制原则的例外——教育,财产与纳税的限制——黑种人的选举权——以识字程度为限制的优点——财产与纳税的限制
五 决定选举权价值的因素
第一,选举官吏的多寡——第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辩护间接选举制的理论——反对间接选举制的理论——公开投票与秘密投票——法国在一九一四年以前之投票方法——使投票便利的措施
第二十章 立法机关
一 政府权力的分配
两权学说——“三权”学说——其他分类法——立法权的至高无上——立法机关的非立法职务
二 立法机关的起源和发展
古代的立法机关——代表制议会制度的起源;英国——欧洲大陆方面代表制议会制度的起源——初期代表制议会制度的特征——中古时代的代表——最初的立法机关的地位
三 立法机关的组织
一院制原则——主张一院制的理论——两院制所有的优点——两院制所引起的反
动——近年来对于议会上院权力的剪削——按经验结果作为测验功用的标准
四 上议院
上议院的组织——各种制度的优点与劣点——直接民选的上院——间接民选的上
院——地方议会选举的上院——上院组织的种种建议——“蒲莱斯会议”的建议——经验的教训——上院议席的分配——上院的权力
第二十一章 立法机关(续)
五 下议院的组织
一般原则——选举代表根据的基础——违背平等代表原则的实例——重新分配议席的规定——选举区——大选举区制与单选举区制——法国制度——其他各国的制度——单选举区制的优点——反对单选举区制的理由——国会议员的被选资格——居住条件;欧洲方面的制度——美国实用居住条件限制的结果——财产资格——剥夺资格——议员的任期——议员支薪问题;美国制度——欧洲制度——议员支薪的利弊
六 少数代表制
最初主张少数代表制的人物——多数代表制的批评——比例代表制运动——对于比例代表制原则的批评
七 职业代表制
对政党比例代表制的批评——阶级代表制最初的各种形式——主张利益代表制者的人物——利益代表的实例——对利益代表制的批评
八 代表职权的性质;代表的任务
学说的派别——最初的观念——现代的观念——政治家与政治学家的意见——代表应否受训令的拘束?——肯定说——否定说——代表应有判断的自由
第二十二章 行政机关
一 行政机关的组织原则
行政机关的内容——行政机关的单一性——多头行政元首制的实例——内阁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组织——多头行政元首制所可有的优点——行政会议
二 选择行政元首的方法
现有的方法——直接民选制度——间接民选制度——由国会选举的制度
三 行政元首的任期
哈密尔敦和斯托力的意见——各国的实际制度——主张短任期与反对短任期的理
论——连任问题——主张行政元首只能一任的理论——美国限制总统只能一任的运
动——主张连任的理论
第二十三章 行政机关(续)
四 行政机关的职权
行政机关职权的性质——行政权;委任权——管辖权——发布命令权——命令的种
类——法国总统的发布命令权——美国总统的发布命令权——英国国王的发布命令
权——行政元首的军事权——赦免权——行政元首的种种其他的权力
五 行政元首与立法权的关系
行政元首在立法方面的权力——行政元首的否决权——行政元首不受司法管辖的特
权——其他国家罢免总统的方法——现在罢免总统各种方法的评论——德国总统可以由人民罢免——法国国会强迫总统辞职的权力
六 共和国行政元首的式类
美国的总统——法国的总统——德国的总统
第二十四章 司法机关
一 司法机关的职务
古代的司法观念——司法之成为国家职务——司法机关的必要——法院的非司法职
务——布告式判决——咨询意见——法院有宣告立法机关法律违宪之权——美国在最初的实施情形——哈密尔敦的辩护——马宝利控告麦狄逊案——欧洲的制度;德国——奥国——其他欧洲国家——英国制度——法国的理论与实际制度——英属自治领地与拉丁美洲的法院对于违宪立法的管辖——司法管辖立法制度应行于联邦制国家的理由与利益——司法管辖立法制度行于单一制国家的利益——司法管辖立法的批评——人民的撤消法院判决——意见分歧的判决——结论——法院制造法律的职务——法院判例——判例固定原则
二 司法机关的组织
组织原则——联邦制国家的法院组织——法院的两大类——行政法院——英美制
度——对于大陆制度的批评——对于这种批评的答覆
三 法官的任免与任期
法官的资格——法官的擢选;法官由立法机关选举的制度——法官由人民选举的制
度——法官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制度——法官由行政机关任命的批评——法官的任
期——法官的罢免
人名地名汉译检查表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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