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定价新台币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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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经熊等JohnC.H.Wu&Others
出版社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华冈出版部
出版时间1974-01
装帧精装
货号10002160
上书时间2025-01-08
本书定价新台币600元
吴经熊(英文名:John C. H. Wu 或 John Wu Ching-hsiung,1899年3月28日-1986年2月6日),一名经雄,字德生,浙江宁波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是近代史上颇有影响的哲学家、政治家和天主教学者,今日治政治史、法制史和宗教史以及研究《圣经》翻译的学者们绕不开的人物。
1916年入上海沪江大学学习,不久转入天津北洋大学,1917年入东吴大学法科学习。1920年赴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学习。
1921年,22岁的吴经熊,仅用一个学年便获得了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J.D.);1923年,他到哈佛大学法学院任研究员,从事比较法哲学研究;1927年,任东吴法学院院长;1929年,任上海特区法院院长;1933年,任立法院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代行委员长之职,在任上公布了《吴氏宪草》,并参与起草《五五宪草》,这两份,虽为草案,在中国宪法史上却自有一席之地。1937年,正值盛年的吴经熊决然放弃了如日中天的政法事业,皈依天主教。
1945年任国民党第六届候补中央执委,1946年任驻教廷公使、制宪国民大会代表等。1966年由美国赴台湾,任台湾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资政、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等。1986年2月6日在台北逝世。
许章润尝论吴经熊:“中国现代法学发轫于清末变法,迄而至今,骎骎乎已历五代。然而,回眸百年生聚,整个二十世纪,真正享有世界级声誉的中国法学家,惟吴公经熊先生一人而已。世事云烟,百年后回头再看,论世道,察法意,究人心,还是吴公高瞻一俦。”言下之意,吴经熊俨然是百年中国法学界第一人。
个人著作:
《法律的基本概念》
《法律的三度论》
《施塔姆勒及其批评者》
《超越东西方》
《法学文选》
《法律哲学研究》
《法学论丛》(Juristic Essays and Studies),1928年出版
《圣咏译义》(1946年)
《英译〈老子道德经〉》(1961年)
《哲学与文化》(1979年)
《内心悦乐之源泉》(1981年)
《唐诗四季》(1981年)
《正义之源泉》(Fountain of Justice:A Study in the Natural Law,1955)
《自然法:一个比较研究》(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55)
《作为一种文化研究的法理学》(Jurisprudence as a Cultural Study,1956)
《孟子的人生观与自然法》(Menciu’s Philosophy of Human Nature and Natural Law,1957)
《中国哲学中的自然法与民主》(Natural Law and Democracy in China Philosophy,1957)
《中国法律哲学史略》(Chinese Legal Philosophy:A Brief History Survey,1958)
《法理学判例与资料》(Cases and Materials on Jurisprudence,1958)
《自然法与基督文明》(The Natural Law and Christian Civilization,1962)
《自然法哲学之比较研究》(The Philosophy of Natural Law:A Comparative Study,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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