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的分级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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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的分级保护研究

280 九品

仅1件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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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敏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1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21.3

上书时间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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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王敏
  •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9-01
  • 版次 1
  • ISBN 9787520139120
  • 定价 98.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内容简介】
通过追踪、分析过去15年间国内外规模*的300余个人数据泄露案例,本书指出,全球性的隐私侵害不断加剧,大数据污染的治理刻不容缓。但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保护面临新的内在悖论和外在挑战,包括与国家安全、信息知情、全球传播、传统伦理、数据无障碍跨境流动等的冲突,导致现有保护框架失效,急需寻求新的路径。本书在重新审视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权、分析世界90余国家和地区隐私保护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出隐私分级保护框架:“(1)保护谁?(2)保护什么?(3)如何保护?”基于这一“金字塔”式的逻辑框架,本书从*层“保护谁”的角度,构建分级分类标准,将隐私主体从性别、年龄、职业、综合等维度分级;从第二层“保护什么”的角度,对隐私数据进行分级,区别对待各种类型的个人数据,重点保护敏感数据,并提出敏感数据的“定义模型与现实悖论”;从第三层“如何保护”的角度,重点对个人的自我保护作了探讨,调研中美“千禧一代”的隐私保护意识与行动的对比,并做统计学分析和对比,总结个性、归纳共性,提出“五大悖论”。对此,本书提出“以小数据思维应对大数据侵害”的策略,“对比、细分、溯源”,为个人隐私建立一道屏障。*后,本书指出,大数据污染是新技术的一种暴力与恶,为破除大数据时代的隐私魔咒,需要重构人与技术的关系。
【作者简介】
王敏,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武汉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联合培养博士,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研究领域为隐私及数据保护;曾在《湖北日报》担任编辑,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称。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的分级保护研究”(17CXW027)、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湖北省委宣传部智库项目、腾讯研究院“未来译丛”、武汉大学自主科研等多项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身份在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新闻与传播研究》《传播与社会学刊》等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新闻法治论》和译著《新闻伦理学》。
【目录】
图目录/001

表目录/003

第一章 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何以成为问题?/001

  第一节 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污染/001

    一 全球性的隐私侵害/001

    二 大数据污染的治理/016

  第二节 隐私保护的多重悖论/023

    一 隐私悖论无处不在/023

    二 隐私保护掣肘重重/026

  第三节 解决隐私悖论的新路径/031

    一 原路径的失效/031

    二 新思路的转向/033

第二章 重新认识大数据时代的隐私权/037

  第一节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处理/037

    一 收集:原生数据与模拟数据/039

    二 处理:数据画像与生物识别/041

  第二节 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新内涵/043

    一 关涉公民的数字身份/044

    二 六项权利与八项原则/046

    三 价值化·暴力化·技术化·全球化/048

  第三节 大数据时代隐私侵权的新表现/052

    一 个人数据的不正当交易/053

    二 私人活动的全方位监控/054

    三 私人领域的无障碍侵入/055

  第四节 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新挑战/057

    一 以国家安全之名/057

    二 以信息知情之名/058

    三 数据无障碍跨境流动/060

    四 传统道德伦理受侵蚀/061

第三章 世界各国隐私保护的有效性分析/063

  第一节 中美最新隐私法规的比较分析/064

    一 中国:法规分散与制度创新/064

    二 美国:分散立法与行业自律/066

    三 中美隐私法规的比较分析/070

  第二节 世界主要国家的隐私法规分析/073

    一 欧洲6国/073

    二 亚洲3国/083

    三 大洋洲2国/087

    四 非洲2国/091

    五 美洲3国/093

  第三节 世界各国隐私保护现状与启示/099

    一 现状:不健全型世界隐私保护地图/099

    二 启示:“反技术意志”全球新标准/103

第四章 有效保护之一:对隐私主体进行分级/113

  第一节 隐私分级保护的理论框架/113

    一 分类及其相关理论/113

    二 分级及其相关应用/114

    三 隐私分级保护框架/117

  第二节 隐私主体分级的伦理准则/122

    一 隐私保护的伦理准则/122

    二 隐私主体分级的准则/124

  第三节 隐私主体分级的维度/125

    一 从性别的角度分级/125

    二 从年龄的角度分级/127

    三 从职业的角度分级/130

  第四节 隐私主体的综合分级/132

    一 三个维度的综合/132

    二 其他维度的综合/134

第五章 有效保护之二:对隐私数据进行分级/136

  第一节 个人隐私与敏感数据/136

    一 数字时代的个人隐私/136

    二 敏感数据是核心领域/138

    三 敏感数据鉴定与分类/139

  第二节 敏感数据的定义模式/144

    一 敏感数据的法律定义/144

    二 敏感数据的定义模式/147

  第三节 敏感数据的现实悖论/149

    一 理论与现实间的悖论/149

    二 现实悖论的两种解释/150

  第四节 隐私数据的分类分级/153

第六章 隐私保护的有效性调查:如何加强自我保护?/155

  第一节 个人隐私自我保护的伦理原则/155

    一 关于保护意识的原则/157

    二 关于保护行动的原则/159

  第二节 中美“千禧一代”大学生的隐私保护意识比较/160

    一 框架与模型/161

    二 中国大学生的隐私保护意识/166

    三 美国大学生的隐私保护意识/170

    四 中美大学生隐私保护意识的比较/174

  第三节 中美“千禧一代”大学生的隐私保护行动比较/175

    一 中国大学生的隐私保护行动/176

    二 美国大学生的隐私保护行动/178

    三 中美大学生隐私保护行动的比较/180

  第四节 大数据时代隐私自我保护的现状与展望/182

    一 调研:价值趋同与文化存异/182

    二 现状:隐私保护有意识无行动/193

    三 展望:小数据思维精准防御/195

第七章 永恒之悖论:未完的思考/198

  第一节 大数据:隐私的魔咒?/198

  第二节 新技术唤醒暴力与恶/202

  第三节 人与技术关系的重构/204

参考文献/209

附录一 中文调查问卷/238

附录二 英文调查问卷/242

 

 

图目录

图1.1 2015年1~11月隐私信息泄露量/006

图1.2 2015年六大行业隐私信息泄露情况/007

图1.3 2014年7月至2018年7月国外各行业隐私信息泄露规模对比/012

图1.4 “Big Data”的全球搜索热度随时间变化趋势/016

图1.5 美国对全球实施秘密监听/017

图1.6 2015年中国手机网民因信息泄露遭受各种损失的占比/018

图1.7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词云分析/020

图1.8 隐私权四大要点的逻辑关系/024

图1.9 中美从新闻传播视角研究网络隐私的文章数对比/030

图1.10 本书的研究目标/034

图1.11 总体思路与问题框架/036

图2.1 大数据研究的关系/038

图2.2 2013年中国网民因信息安全问题遭受各种损失的占比/052

图2.3 2014年第二季度垃圾邮件最多国家排行/056

图3.1 被调查的89个国家和地区宪法中是否有隐私规定/100

图3.2 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中有无关于敏感信息定义/101

图3.3 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是否有权威的数据保护机构/103

图4.1 韦恩图形模式和金字塔形模式/118

图4.2 关于“保护谁”的分类/120

图5.1 不同类别数据泄露信息量/147

图5.2 欧盟成员国中两种敏感数据定义占比/149

图6.1 隐私披露行为与隐私忧虑的关系新模型/163

图6.2 中国大学生是否曾在网络上填写过个人信息/166

图6.3 中国大学生最担忧他人以哪种方式传播个人信息/167

图6.4 个人信息被盗可能对中国大学生产生的影响/170

图6.5 美国大学生是否曾在网络上填写过个人信息/171

图6.6 美国大学生最担忧他人以哪种方式传播个人信息/171

图6.7 个人信息被盗可能对美国大学生产生的影响/174

图6.8 中国大学生是否采取过措施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176

图6.9 中国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后采取的行动/177

图6.10 中国大学生对网络上个人信息的最大担忧/177

图6.11 中国大学生关于加强隐私信息保护的建议/178

图6.12 美国大学生是否采取过措施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179

图6.13 美国大学生个人信息被盗后采取的行动/180

图6.14 美国大学生对网络上个人信息的最大担忧/180

图6.15 美国大学生关于加强隐私信息保护的建议/181

图7.1 Facebook商业模式/201

 

表目录

表1.1 2012~2016年国内重大网络隐私信息安全事件/002

表1.2 2017年全球十大信息泄露事件/006

表1.3 2004~2017年国外100件规模最大的隐私信息泄露事件/007

表1.4 2014年大数据应用导致的四大隐私侵害事件/014

表1.5 西方发达国家的合法数据交易公司/021

表1.6 2018年上半年爆发的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不完全统计)/032

表3.1 中美隐私保护法律法规的细则对比/071

表3.2 2009年BDSG三次修订的内容/076

表3.3 被疑使用Hacking Team公司监控软件的21国政府/079

表3.4 被调查的89个国家和地区宪法中是否有隐私规定/100

表3.5 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法律中有无关于敏感信息的定义/101

表3.6 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是否有权威的数据保护机构/102

表4.1 英国电影分级制度/116

表4.2 美国电影分级制度/117

表4.3 隐私主体的分类/120

表4.4 综合性别和年龄两个维度的隐私主体分级/133

表4.5 综合性别和职业两个维度的隐私主体分级/133

表4.6 综合性别、年龄、职业三个维度的隐私主体分级/134

表5.1 74个国家和地区定义的“敏感数据”的类别/146

表6.1 中国大学生担忧个人信息在网络上传播的理由/167

表6.2 中国大学生感知的主要类型的敏感信息/168

表6.3 中国大学生认为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网络活动或现实机构/169

表6.4 美国大学生担忧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的理由/172

表6.5 美国大学生感知的主要类型的敏感信息/172

表6.6 美国大学生认为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网络活动或现实机构/173

表6.7 中国大学生对敏感数据的感知情况分析/184

表6.8 美国大学生对敏感数据的感知情况分析/185

表6.9 中美大学生敏感数据敏感度的差异性分析/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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