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古籍官刻官印为人行为标准《五种遗规》真正中华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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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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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广西桂林 陈宏谋 辑
出版人清同治湖北崇文书局官刻本
年代同治七年 (戊辰1868)
纸张竹纸
刻印方式木刻
装帧线装
四部分类子部>儒家
尺寸27 × 15.4 × 10 cm
册数8册
上书时间2024-09-1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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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古籍官刻官印为人行为标准《五种遗规》真正中华传统文化
作者:(清)广西桂林 陈宏谋 辑
版本:清同治湖北崇文书局官刻本
年代:清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
纸张:官堆纸(纸质极佳)
印刷:木刻
函册:8厚册完整全套
装祯:线装
尺寸:长27宽15.4厚10(厘米)
品相:品相保存完好,完整无缺,严定8品
描述:
该书为清代社会教化、修身、为官之名著。此书官刻官印,版本权威,开本阔大,用纸考究,尽显官刻本不惜工本之特点,版本绝佳。内收《从政遗规》、《训俗遗规》、《养正遗规》、《教女遗规》、《在官法戒录》五种。辑者有感於世上多有弊端,遂於公务之馀,采录前人关於养性、修身、治家、为官、处世、教育等方面的著述事迹,分门别类辑订,传於後世。此本内容宏富,从道家立场阐述为官乃至为人的行为标准,以法喻世,以德喻人,读来甚为有趣,是真正的中华传统文化。是书在研究清季人文方面有着极高的文献研究价值,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颇受历代士人推崇。识者宝之!!
陈宏谋,字汝咨,号榕门,原名弘谋,晚年因避乾隆(弘历)讳,改为宏谋。桂林人,雍正元年(1723)中进士,历任翰林院检讨、湖南、江苏等省巡抚和两江、湖广等地总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起,历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东阁大学士等职。外任三十余年。历任省十二。所至无论外暂,必究于人心风俗之得失及利害之当兴革者,分条句考,次第举行。卒谥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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