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上海正堂知县《广东叶廷眷文稿》文献研究价值高27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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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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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廷眷
年代同治十三年 (甲戌1874)
页数1页
上书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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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上海正堂知县《广东叶廷眷文稿》文献研究价值高279848
作者:叶廷眷
出版:清同治十三年上海县正堂县衙门
年代:清同治十三年
纸张:公文纸
刻印:手写本
装帧:经折装
尺寸:长110宽32厚0.1(厘米)
册数:写本1张
品相:如图
描述:
正堂,知县的代称。官府治事大厅称正堂,明清时对府县等地方正印官的称呼,知州、知府、知县等地方长官在官署大堂处理政事,故称正堂,各县官署所发公告亦常以县正堂为知县的代称。此件上海县正堂的正状是当时上海县知县黄承暄,对一起经济纠纷的状纸以及批示,内容完整,印章累累,极为珍贵,对于研究清光绪间的法律,以及清代知县审理案件的程序和处理公文规范有极高的文献资料价值,此件清代状纸及名人公文距今天已近130年了,历经风雨战乱,故实物极为罕见,另外,特别是叶廷眷做为当时的名人,其墨笔手书更是稀见。
自上海开埠后(道光二十五年,即1845年),整个晚清时代,先后有过40多个上海知县,其中正任和署理大约各占一半,上海做为当时的重镇,能在上海当父母官,哪一位都绝非凡类,在学问上进士举人都是最基本的,每一位都是贤达之人,饱学之士,另外,因为晚清的上海正处在新旧、华洋等多重矛盾的漩涡中,这些老上海的“父母官”皆有相当的做为,为大上海的发展做出了历史上不可磨灭的贡献,都是令人竖大拇指的人物。
叶廷眷(1829-1886),字顾之。吉大乡人(今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村)。清咸丰六年(1856)任山阳县丞,清咸丰十年(1860)被派委江北团练,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作战骁勇,得清统治者赏识。清同治三年(1864),受李鸿章委派,主持上海会捕局。制订《中外会捕章程》,加强法纪,使上海治安有所改善。清同治六年(1867),叶廷眷被委为上海知县,旋调任南汇知县,同治十一年复任上海县知县。据光绪《南汇县志》与《上海县志续志》记载,叶在任期间,多次输资以解民困,对外国侵略者的罪恶行径,予以抵制,维护民族权益。清光绪四年(1878),叶廷眷晋升道员,任淞海同知候补道三品衔花翎,授荣禄大夫赠内阁学士。旋丁忧返乡,在吉大建荣禄第,创办学校,修葺古迹,凡有益于乡者即立捐款项以资所需,乡人均感其德。起复后奉派总办各省海运,督办轮船招商局务,因其工作练达,熟悉洋务,清光绪十二年(1886)中法战争后,受光绪帝诏令,与法国特使共同勘划中越、中缅边界线。叶冒暑遄往,因水土不服,感受瘴气而病逝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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