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作权法体系化判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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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体系化判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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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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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爱民,周伟萌等著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7061903

出版时间2008-04

版次1

印刷时间2008-04

印数1千册

装帧平装

页数304页

定价28元

货号9787307061903

上书时间201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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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图书描述】:
本书按照大陆法系的演绎方法构架著作权法体系,然后利用英美法系的案例分析法对典型案例进行剥茧抽丝,诠释对应理论问题,内容涉及: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邻接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计算机的著作权保护;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等。
【内容简介】: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方法,犹如十八般兵器用于搏击各有所长,就像在兵器领域最终出现了戟这种凝结多种武器特点的工具一样,兼采两大法系固有研究分析方法优势的新方法也必将形成和得到应用。在借鉴知识产权法学界前辈和同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者们撰写了《著作权法体系化判解研究》,在写作当中贯彻了判解研究法,即按照大陆法系的演绎方法构架学科体系,然后利用英美法系的案例分析法对典型案例进行剥茧抽丝,诠释对应理论问题,并以此为依托阐发对相关法学理论的新认识。在大陆法系的思维模式下,凝结了利用案例解释法理的英美方法,既注意到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性和抽象性,又注意到它的技术性和应用性。使得理论阐释深入浅出、清晰明了,制度剖析可感可知。这样,能更好地使知识产权法走人社会,方能使大陆法系的知识产权法教育培养出既深诸知识产权法理论,又长于实际操作与知识创新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作者简介】:
    齐爱民,男,1970年1月8日生于河北晋州,汉族。最高学历法学博士。现职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学、电子商务法学。个人简历:1970年1月出生于河北晋州。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93年-1996年在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工作;199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2005年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工作,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博士后出站。2002年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晋升为教授,2006年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的主体
第一节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网络作者主体的认定
【案例1】王强诉江苏电信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第二节 特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案例2】张淳诉中国戏剧协会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二、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案例3】韩建华与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
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案例4】《洪湖水,浪打浪》著作权纠纷案
四、;r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案例5】张旭龙诉汤加丽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五、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案例6】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第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
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思想与思想表达的区分
【案例7】塞尔登诉贝克案
第二节 特殊作品著作权的保护
一、作品与作品载体之间的关系
【案例8】高丽娅诉重庆市四公里小学侵犯教案著作权纠纷案
……
第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
第四章 邻接权
第五章 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六章 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
第七章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
第八章 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第九章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附:思考题参考答案
参考文献
【文摘】:
    第二节  特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本节要点
    1.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应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2.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一方接受他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创作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双方通过委托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3.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4.汇编作品。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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