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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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用版)

2009年出版印刷

8 八五品

仅1件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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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1

版次2

装帧平装

货号9-23-3

上书时间2024-10-15

群山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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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6-01
  • 版次 2
  • ISBN 9787802264151
  • 定价 6.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61页
  • 字数 40千字
【内容简介】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公民同行政机关打官司的一种方法,只是打官司的场所不在法院,而在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复议的人,必须是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当事人。(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或者超过一定期限行政机关仍不作出决定的情形,否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不需当事人到场,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或对原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最大的好处是不向公民收取任何费用,而且行政复议的期限较短,两个月内复议机关就必须做出答复,而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此外,许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法院不受理的一些行政争议,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得到解决。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3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
实用附录:
行政复议申请书(参考文本)
行政复议流程图
行政诉讼起诉书(参考文本)
行政诉讼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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