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美法律交流文丛: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
  • 中美法律交流文丛: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
  • 中美法律交流文丛: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中美法律交流文丛: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

20 3.6折 56 九品

仅1件

湖南长沙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廖永安 译;陈子豪 校

出版社湘潭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6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L

上书时间2024-05-22

長沙新舊书屋

十三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廖永安 译;陈子豪 校
  • 出版社 湘潭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2-06
  • 版次 1
  • ISBN 9787811283990
  • 定价 56.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20页
  • 字数 427千字
  • 丛书 中美法律交流文丛
【内容简介】
在美国就改进证据法产生了争议,争议的一方倾向于法院或者议会制定成文的证据规则,另一方则倾向于为证据法的发展委之于判例,通过个案来产生和修改证据规则。48个州以及联邦政府选择制定成文的证据规则。马萨诸塞州则作出了不同的决定,当然这个决定是符合联邦主义宪法原则的。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决定不制定成文的证据规则,部分原因是州最高法院认为成文的证据规则会过于僵化,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相反州最高法院认为,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证据规则指南能够随时更新,以适应法律的变化,这样既实现了成文化的目的又不会僵化。所以州最高法院决定编写《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本书的整理并且详细阐述了在本州的诉讼程序中适用的证据法,这些证据法已经在美国联邦宪法、马萨诸塞州宪法、马萨诸塞州通用法典、普通法以及法庭规则中加以规定。湘潭大学法学院、马萨诸塞州大学波士顿分校麦可迈克研究院和马萨诸塞州法官协会相信本书的编写出版以及它的内容都将对完善中国法律制度起到重要的作用。我们希望中文版的廖永安译的《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能够帮助中国的法官和学者,也能启发就证据法关键问题进行探讨。
【作者简介】
廖永安,湖南安化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研究成果有《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独著)、《诉讼费用研究》(合著)、《民事诉讼理念变革与制度创新》(合著)、《民事诉讼法专论》(合著)、《民事诉讼原理》(合著)、《修改建议稿(第三稿)及立法理由》(合著)等著作十余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标题
第102条目的和解释
第103条对证据、异议及证据提供的裁决
第104条先决问题
第105条有限可采性
第106条完整性原则

第二章司法认知
第201条裁判性事实的司法认知
第202条对法律的司法认知

第三章推论、初步证据和推定
第30l条民事案件
第302条刑事案件

第四章证据关联性规则及其限制
第401条关联证据
第402条关联证据通常具有可采性;无关联证据不具可采性
第403条排除关联证据的依据
第404条品格证据不能用来证明行为;例外;其他犯罪
第405条证明品格的方法
第406条企业的例行事务;个人习惯
第411条保险
第412条过去的性行为和涉嫌性声誉(强奸案被害人保护法)
第413条性侵犯的首次控告

第五章保密特权与失格
引言
第501条未经法律规定的保密特权不得被认可
第502条律师与委托人间的保密特权
第503条精神治疗师与患者间的保密特权
第504条配偶间的保密特权及证人失格、亲子关系证人失格
第505条家庭暴力受害者顾问的保密特权
第506条性侵犯受害者辅导员与受害者间的保密特权
第507条社工与客户间的保密特权
第508条心理和社会保健服务专业人员的保密特权
第509条线人的身份、监控位置和受保护的证人的保密特权
第510条宗教方面的保密特权
第511条拒绝自证己罪权
第512条陪审团评议
第513条医疗同行审查的保密特权
第514条调解的保密特权
第515条侦查的保密特权
第516条政治选民失格
第517条商业秘密
第518条行政或政府的保密特权
第519条州和联邦纳税申报表
第520条报税员的保密特权
第521条手语传译员与客户之间的保密特权
第522条传译员与客户之间的保密特权
第523条保密特权的放弃
第524条保密特权内容被错误公开或无机会主张保密特权
第525条对保密特权主张的评论和推断
第526条失业听讯的保密特权

第六章证人
第60l条作证能力
第602条欠缺亲身感受
第603条宣誓或具结
第604条传译
第605条法官的作证能力
第606条陪审员的作证能力
第607条谁可以弹劾证人
第608条以品行证据弹劾证人
第609条以判罪证据弹劾证人
第610条宗教信仰和观念
第611条询问和陈述的方式及顺序
第612条用以唤起证人记忆的文书或物品
第613条证人的先前陈述,有限的采纳
第614条法院或者陪审员传唤证人及询问证人
第615条证人的隔离

第七章意见证言和专家证据
第701条非专家证人的意见证言
第702条专家证人的证言
第703条专家证人意见证言的基础
第704条最终争点的意见
第705条专家意见所依赖的事实或信息的披露
第706条法院指定专家证人

第八章传闻证据
引言
第523条保密特权的放弃
第524条保密特权内容被错误公开或无机会主张保密特权
第525条对保密特权主张的评论和推断
第526条失业听讯的保密特权

第六章证人
第601条作证能力
第602条欠缺亲身感受
第603条宣誓或具结
第604条传译
第605条法官的作证能力
第606条陪审员的作证能力
第607条谁可以弹劾证人
第608条以品行证据弹劾证人
第609条以判罪证据弹劾证人
第610条宗教信仰和观念
第6ll条询问和陈述的方式及顺序
第612条用以唤起证人记忆的文书或物品
第613条证人的先前陈述,有限的采纳
第614条法院或者陪审员传唤证人及询问证人
第615条证人的隔离

第七章意见证言和专家证据
第701条非专家证人的意见证言
第702条专家证人的证言
第703条专家证人意见证言的基础
第704条最终争点的意见
第705条专家意见所依赖的事实或信息的披露
第706条法院指定专家证人

第八章传闻证据
引言
第801条定义
第802条传闻规则
第803条传闻规则例外:陈述人是否出庭不重要
第804条传闻规则例外:陈述人不能出庭
第805条传闻中的传闻
第806条攻击和支持陈述人的可信性

第九章证实和身份识别
第901条证实和身份识别的要求
第902条自我证实
第903条在书面证据上签名的非必要性

第十章文书和记录的内容
第100l条定义
第1002条要求原件规则(最佳证据规则)
第1003条复制品的可采性
第1004条其他内容证据的可采性
第1005条官方记录
第1006条摘要
第1007条当事人的证言或书面自认
第1008条法官和陪审团的功能

第十一章杂项规定
第1101条证据条款的适用
第1102条证据的毁灭破坏
第1103条性侵犯危险人员程序
第1104条证人合作协议
第1105条第三方罪犯证据
第1106条根据虐待保护法起诉的诉讼程序
第1107条警方调查不充分的证据
第1108条t刑事案件获取审前第三方记录
第1109条检视

索引
附录一:对《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的一些观察
附录二:《马萨诸塞州证据规则指南》与《联邦证据规则》的主要区别
后记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