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司法:1949-1961年的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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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司法:1949-1961年的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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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其才、左炬、黄宇宁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03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

上书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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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高其才、左炬、黄宇宁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9-03
  • 版次 1
  • ISBN 9787503692413
  • 定价 36.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593页
  • 字数 514千字
【内容简介】
《政治司法:1949-1961年的华县人民法院》以1949~1961年北方某省华县人民法院为样本,利用该时期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及其他资料,结合对老法官的访谈等,考察了审判机关、司法人员、审判工作等基层司法运作因素和状况,表明司法为国家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之一。这一时期特殊的政治、经济、社会形势,以及以阶级性为核心的法的特征、司法所扮演的阶级统治工具(尤其是专政工具)角色及其承担的强政治使命决定了政治性乃是此一时期司法的核心属性,影响深远。本书对我们理解当代中国司法制度的确立、完善当代中国司法制度提供了有益的观照。
【作者简介】
高其才,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溪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在重庆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8月在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97年11月,在武汉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工作;1997年12月至今,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的教学和研究。著有《法理学》、《中国习惯法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合著)、《司法公正观念源流》(合著)、《瑶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合著)、《中国法律制度概要》(合著)等,主编《法理学》、《法律基础》等。发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两难境地》、《法理学发展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现代立法理念论》等论文60多篇。
黄宇宁,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北京市人。2000-2004年在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学习,毕业获理学学士学位;2004-2007年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合作发表《人民法庭的案件受理》、《基层司法运作的物质基础》、《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过程与司法技术》等论文,其中《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过程与司法技术》收录于《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7年第6期)。
左炬,男,1983年4月出生,湖南省双峰县人。2001-2005年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2008年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清华大学优秀法学硕士学位论文,清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译有《宽容之难》(合译,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目录】
导言
上卷政治司法——以一个基层人民法院为对象(1949-1956年)
第一章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三、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
第二章政治司法的执行性主体:基层司法机关
一、从政府部门到司法机关:基层司法体制的定型
二、以确保政治方向为目的:对基层司法机关的强控制
(一)上级法院通过工作制度的监督
(二)党的全方位领导
三、以完成政治任务为动因:基层司法机关的内部组织机构建设
(一)三种法庭、两种命运
(二)人民接待室:法院“门诊部”
第三章“为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司法机关“专政工具”角色的确立与强化
一、作为政治司法服务对象的中心工作
二、参加与配合:基层司法机关“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基本方式
(一)直接参加中心工作
(二)通过审判配合中心工作
三、围绕中心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其他职能
(一)法纪宣教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三)逮捕人犯
(四)整治社会秩序
第四章政治司法的具体运作主体:基层司法人员
一、司法人员缺乏:主要困境
二、多重来源
三、重政治、轻业务:选任标准
四、政治与业务并重的学习
五、以身兼数职为基础的专职专任:内部分工
六、“任务”而非仅仅“工作”:思想态度与工作作风
(一)政治因素
(二)现实动因
……
第五章案件及其进入基层司法视野的方式
第六章政治司法运作的中心环节:审判
第七章基层司法的裁判依据
第八章政治司法运作的延展性环节:执行与纠错
第九章结语
下卷政治运动中的基层司法——对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的考察(1957-1961年)
第十章导言
第十一章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
第十二章党的司法人员
第十三章政治运动与审判工作
第十四章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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