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官报 30期—33期 共四期 清代末期原版 每期厚册 收本省章奏 修防折 各部院奏章 各省奏章 法制章程 山东学务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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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
八品
仅1件
作者不详
出版人不详
年代宣统元年 (己酉1909)
纸张其他
刻印方式其他
装帧线装
尺寸24 × 14.5 cm
册数4册
上书时间2021-05-0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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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30期书上端有轻微水渍印 详看实图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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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官报》为清末山东地方政府官报,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8月30日,系由山东巡抚杨士骧创办,为山东省第一家官报。杨士骧去职后,其后任袁树勋、孙宝琦等继续主持。由沈景忱、孙念僧任社长,黄华、朱钟琪等任总编辑。该报由山东官报局出版,初创时为铅印16开本。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发行两日刊和旬刊两种,同年冬《济南商办日报》出版后,《山东官报》自次年开始停出两日报,每月只出旬报三期。但几个月后,《济南商办日报》因资金困难、滞销亏损,不得不报请巡抚仍归官办。光绪三十四年4月1日,山东官报局接办《济南商办日报》,并改名《山东日日官报》。《山东日日官报》仍每月出三期,每期增添新闻四页。光绪三十五年5月3日起,由旬报改为周报,每册百页左右。 《山东官报》体例未脱一般官报恭录谕旨,并载奏议、公牍、时政之窠臼。除告白外,始分为“上谕”、“论说”、“内政”、“外交”、“财政”、“学务”、“商务”、“实业”、“矿业”、“杂纂”等;后分为“谕旨”、“章奏”、“文奏”、“文牍”、“章程”、“报告”、“电丛”、“译汇”、“”、“杂志”等。虽名称有变,内容却无大出入。光绪三十四年后,又增加了“新闻”、“时事选录”、“艺文存略”等栏目。该报曾密切关注过济南开埠这一历史事件,对山东近代第一家民营公司——— 济南电灯公司的发展以及山东小清河轮船公司的设立,也从挽回利权的角度进行过详细的报道。 山东官报局地址在西门里小沧街。编辑处设在山东抚署,印刷发行处是“山东抚署官报事务所”,并在芙蓉街武学官书局、西门大街商务印书馆、后宰门山东官书局、后宰门启明印书社、芙蓉街维新书局等地设有分售处。对本城读者,报纸“由总发行处及各代派处按期照送”,对外地读者则随时邮寄。 1912年,《山东官报》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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