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文化:中国式金融现代化的文化奠基(精)/国家治理丛书9787100235525
正版图书,可开发票,请放心购买。
¥
86.03
8.0折
¥
108
全新
库存2件
作者王曙光 王丹莉 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35525
出版时间2024-1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108元
货号32258637
上书时间2024-12-1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王曙光,山东莱州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先后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98年留校任教至今。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发展战略与金融改革、中国农业与农村、中国经济史。已出版《中国扶贫》《中国经济》《中国论衡》《中国农村》《文化中国》《金融伦理学》等经济学著作三十余部。 王丹莉,内蒙古赤峰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先后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6年入职社科院从事经济史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银行史、财政史和农村经济史。已出版专著《维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统一财经》《工业化与中国道路》《银行现代化的先声——中国近代私营银行制度研究》等。
目录
导言? 金融的文化品性与人格奠基
第一辑 义以生利:中国传统经济伦理与商业文明
一、义利之辨:中国传统经济伦理与商业文明及其现代意义
二、家国同构: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历史、传承与创新
三、笃行致远:激发企业家精神,构建“企业家社会”
四、使命担当:企业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
第二辑 金融即人:金融文化塑造的理念与方法
一、中国金融文化的历史与现状
二、挖掘和发扬中国优秀金融文化
三、民营银行的金融文化特色和银行家精神
四、金融文化、金融生态与金融伦理
五、中国金融文化如何融入世界
六、如何塑造金融家文化
七、银行企业文化嬗变的阶段特征
八、中小金融机构应该建立什么样的金融文化
九、中小金融机构的治理文化构建
十、农业银行的金融文化转型
十一、金融即人:马背银行企业文化与命运共同体构建
十二、人格、理念、能力、努力:中小银行文化品牌构建
十三、穷人的银行家:跟尤努斯学习草根金融文化
十四、整合与解构:理解互联网金融文化对社会与金融的影响
第三辑 温故知新: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看近代银行文化塑造
一、中国的摩根:陈光甫其人
二、日新其德:以永恒的创新精神打造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三、融入新潮:以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把握战略先机
四、作育英才:陈光甫的人力资本管理思想
五、文以化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企业文化的构建
六、温故知新:以陈光甫为榜样建构中国自己的优秀银行文化
第四辑 与时偕行:从天津金融史看近代金融文化之嬗变
一、天津金融业的前世今生
二、近代天津金融史上的创举:四行储蓄会和四行准备库
三、金城银行的命运沉浮
四、金城银行的经营哲学
五、近代银行业巨子谈荔孙与大陆银行的经营谋略
六、游走于官商之间的盐业银行
七、侨行领袖,实业兴国:中南银行的兴衰
八、天津银行公会:华资银行集体利益的代言人
九、时代风雨中的天津银钱业
十、化危为机:近代天津的金融风潮
十一、结束语:因应时代,处变守常,与时偕行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秉持“金融即人”的基本理念,探究金融文化演进中金融业“集体人格”之化育及其对金融业健康成长的影响,旨在倡导一种既有益于金融可持续发展又有益于人类长远福祉的金融文化观和伦理观,并将之融入到一切金融机构的制度基因之中。金融文化之构建,对于金融业塑造文化品格、彰显企业软实力、提升品牌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本书理论和实践并重,既有对中国金融史、商业文明史与金融文化史的梳理与参鉴,又有对于现实中金融文化塑造之经验与案例的总结与升华,期待在古与今、知与行的映照交融之中,给予今天的金融从业者以启发与思考。全书共分四辑:第一辑:义以生利:中国传统经济伦理与商业文明;第二辑:金融即人:金融文化塑造的理念与方法;第三辑:温故知新: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看近代银行文化塑造;第四辑:与时偕行:从天津金融史看近代金融文化之嬗变。
精彩内容
导言 金融的文化品性与人格奠基从“物”到“人”:金融的本质与人格化从企业的性质来说,企业即人。企业的一整套激励、约束、组织、治理的制度框架,实际上都是围绕“人”的行为,而不是“物”展开,即企业的本质既不是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体系,也不是产出的最大化组织(以投入产出比来衡量)。当经济学家从人的行为、偏好来研究企业的时候,企业研究就进入了一个更为深刻、更为本质的视野:在这一视野中,企业是人的行为的集合,因此企业的所有的激励、约束、组织、治理的制度框架,都表征着一种文化——所谓文化,就是一切人类行为和生活方式的集合。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米塞斯把经济学的本质定义为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这一定位,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由“物”转向了“人”。 本书的主旨——金融文化——就是从这一视野来审视金融(以及金融企业)的性质。该主旨的逻辑基础是“金融即人”这一基本的规范判断。“金融即人”的经济学意蕴是:金融的核心问题是人的行为,而不是金融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问题;一切金融学的研究对象也是人的行为,而绝非金融资本要素的有效配置问题以及相关的融产品设计和最优定价问题。 道理是很清楚的:金融要素的有效配置、金融产品的设计及其最优定价机制,其本质都是人类的行为以及决定这些行为的人类的本性。金融交易作为一种人类行为,必然基于人类的本性,因此,唯有从人类的本性出发来研究金融产品及其交易以及定价机制,才能洞悉金融交易的本质。然而人类社会化行为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有互助合作共赢的一面,也有贪婪自私损人的一面。而好的、正当的、合宜的金融(金融企业及其金融产品)必须发挥人的本性中积极的一面而遏制消极的一面,必须有利于鼓励人类中的那些互助合作共赢的行为,而控制人类贪婪自私损人的行为。所有金融交易及其产品,都有一个合宜的问题,即中国传统伦理学中所说的“义”的问题。义者,宜也。即任何金融都必须合乎“义”之伦理原则,从而达成人类本性中的正义、正当与合宜。也正因此,金融作为一种人类行为方式(交易方式),必须具备人格化基础。只有金融具备此人格(人性)基础,才能为人类服务,增进人类的福祉,提升人类的伦理境界,约束那些损害人类整体福利与美德的贪婪自私损人之行为。若金融不具备人格基础,沦为一种贪婪自私损人逐利的工具,则人类之福利必将受损,人类之美德体系必将受到侵蚀,如此则一切金融交易必将面临极大的风险,进而人类社会必遭致极大的风险。 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类遭遇的数次金融危机(包括今天正在发生的美国银行危机),给人类生活世界和道德世界所造成的灾难,实在是触目惊心的。人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专注于贪婪与逐利,而忘记了人类原初发明金融的本心,即互助合作、诚信共赢,共同通过金融交易实现交易双方的福利的增进和对于人类的道德体系的维护。而复杂的算法和前沿的金融科技,可能放大了人类因放弃金融之本心而带来的金融风险,使金融成为撕裂人类伦理信仰和毁灭人类经济生活的利刃。
金融文化:金融业集体人格的演进与培育所谓金融业的“集体人格”,即本书所探讨的“金融文化”。金融文化乃是一切金融交易行为背后所隐含的人类的价值观(伦理观)的总和,它是在金融体系自身不断演变中逐渐形成的一整套伦理体系,然而这些价值观(伦理观)又指导着、左右着金融本身。金融之发明,乃发乎人类社会互助合作之本性,此乃《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人类遵循自我之良知本心进行金融交易,诚实信用合作共赢,此乃人类金融发展之康庄大道,此之谓“率性之谓道”;而金融业的集体人格的养成和塑造,金融文化之熏陶与教化,此之谓“修道之谓教”。所谓文化者,“文以化人”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金融文化之作用,亦在于塑造金融业的集体人格,从而发挥教化熏陶之功能,使所有从业者皆能受此文化之化育,从而形成自觉的道德自我约束。 金融文化的形成,就是金融机构自身人格奠定的过程,是金融机构塑造自己的文化品性的过程,是金融业彰显自己的软实力的过程,也是金融业打造自己的品牌价值的过程。
对内,金融文化塑造金融企业(如银行)的集体人格,形成一金融企业内部“默会”的“道德知识”与“行为模式”,这些都构成一种“伦理的共同体”,使大家按照同一个原则、同一种规范、同一套律令——尽管这些原则、规范、律令也许是隐而不彰的——来行动。对外,金融业对客户、对社会、对利益相关者(相关产业链)之影响,植根于金融企业自身的人格,一金融企业在外界之口碑,亦取决于此金融企业的文化品性与人格。金融文化所有对内、对外所施加的影响,都对金融企业、金融体系本身有着至关重要的价值,扩而言之对整个人类社会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价值。而金融业对于人类的意义正在于人类通过金融这一特殊的交易行为彰显了自己的内在的善的本性,增进了人类之间的信任、友爱和合作互助,并使整个人类社会的福利得到增进,道德水平得到提升。 今日金融科技的突飞猛进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即金融本质上是基于人类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友爱合作而形成的一整套契约关系和交易模式。科技没有替代人,非人格化也替代不了人格化。所有的金融科技的“算法”都是基于人类的本性,其最终的目的是增进人类的信任、友爱、互助与合作,而不是替代之。最优的算法一定是根基于对人性的深刻理解而设计的、有助于人类相互信任和合作的算法。故此,我们应舍弃对于金融科技的迷信,而将其视为增进人类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工具”,而不是盲目地、不加辨别地发展金融科技以至于视之为金融之“本质与目的”。这就本末倒置了。如果不给予金融科技的伦理性以至高的关注,那么它所带来的危害,就如同人类不关注基因编辑技术之伦理性而造成的灾难一样:其后果也许是人类所不堪承受的。 金融文化,就其规范性而言,它包含着一系列与金融本质相关的伦理内涵——诸如诚实、信任、合作、共赢——这些伦理内涵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具备超越时空的价值(但也应当承认这些金融伦理价值乃是人类漫长的金融交易和无数次缔约关系中所形成的,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更不是亘古即有、先天具备的)。就其实践性而言,金融文化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金融文化,乃是某一部分人类群体,在历史中形成的集体“金融人格”;正因为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故它具有时间上的历史演进的特征。金融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地域、在不同的人类群体、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随着人类经济生活、技术条件、金融交易(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演进而不断发生着变化,它遵循着哈耶克所说的“多元自发秩序观”。道德文化生成中“多元自发秩序观”承认在道德起源和嬗变过程中自发秩序的作用,也就是承认,在一个运转良好的社会群体内部,不管这个群体是原始部落的共同体,还是在国家形成之后的国家共同体,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的生成与发展都主要是一种“自发秩序”的形成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共同体中的个体活动总是受到共同体其他个体行为和共同体作为一个行为单位的目标的影响,个体需要在学习和模仿中体会什么是共同体内部的“合宜”的行为,什么行为最适宜于个体的生存概率的提高以及共同体作为一个行动单位的效率的提升。随着个体不断调节自己的行为,共同体就形成一种有利于个体和共同体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既包含着功利的成分,也包含着对某些高尚行为的暗含的提倡与表彰,因为那些符合高尚规范的行为往往会给共同体和行动者本人带来更大的利益和名声。正因为如此,金融体系才形成了一种能够彰显金融机构自身品牌价值的金融文化和金融集体人格,从而使这些金融机构能够在市场上和共同体中获得更好的回报。 从这种“多元自发秩序观”出发,金融文化的培育也要因地而异、与时偕行,金融文化要不断转型、创新、融汇、拓展,不可能凝滞于一时,亦不可能有一种固定的金融文化“放之四海而皆准”。本书在回顾中国数千年金融史中所描述的各个历史阶段之金融文化图景,旨在表明金融文化在时间上是演进的,而在地域上是适应性的。故金融文化之形成,乃是因地制宜与因时制宜的结合。培育金融文化,既不能固步自封,亦不能生搬硬套。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金融机构的金融文化,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是“常”(金融文化中比较具有恒定性的价值部分)和“变”(金融文化中比较具有适应性的部分)的统一。故构建金融文化,乃是一种高度的艺术,须知常处变,守常应变,温故知新,通权达变。
——摘自《金融文化:中国式金融现代化的文化奠基》“导言”第一节和第三节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