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义/政治哲学名著译丛978710013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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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赫伯特·斯宾塞|总主编:吴彦|译者:周国兴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32459
出版时间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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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35元
货号3941081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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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英国赫伯特·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已为学人熟知,然则其中的伦理学说却在《论正义》中才得以连贯阐述。由吴彦主编、周国兴翻译的这本《论正义/政治哲学名著译丛》是《伦理学原理》的第四部分,是其社会进化论在社会伦理领域的运用。《论正义》与《挂会静力学》的结论尽管基本一致——道德法则表达韵是完美社会中的完美之人,国家的职责在于防止侵害个人自然权利的不义行为,但是,《论正义》却也体现了其学术观点的转变:首先,放弃了对社会伦理问题的超自然解释,而完全采取进化论的解释;其次,明确了道德伦理的生物学起源。由此,倘若要全面理解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本书应为必须。本书亦能为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与实践者提供助益。
作者简介
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ncer,1820-1903)英国社会学家、哲学家,维多利亚时代杰出的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家。因其将“适者生存”、“自然选择”的进化论观念引入社会学与伦理学领域,赫伯特·斯宾塞被冠之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著有《社会静力学》《人对国家》《政府的适当范围》等;此外,其“综合哲学体系”计划具体包括《生物学原理》(两卷)、《心理学原理》(两卷)、《社会学原理》(三卷)、《伦理学原理》(两卷)。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动物伦理
第二章 次人类正义
第三章 人类正义
第四章 正义感
第五章 正义观
第六章 正义的准则
第七章 上述正义准则之权威性
第八章 上述正义准则之推论
第九章 身体健康权
第十章 自由移动与迁移的权利
第十一章 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
第十二章 财产权
第十三章 无形财产权
第十四章 赠与与遗赠的权利
第十五章 自由交换与自由缔约的权利
第十六章 自由职业权
第十七章 自由信仰与礼拜的权利
第十八章 言论与出版自由权
第十九章 回顾与补充
第二十章 女性权利
第二十一章 儿童权利
第二十二章 所谓的政治权利
第二十三章 国家的性质
第二十四章 国家的体制
第二十五章 国家的义务
第二十六章 国家义务的边界
第二十七章 国家义务的边界——续一
第二十八章 国家义务的边界——续二
第二十九章 国家义务的边界——续三
附录一 康德的权利观念
附录二 土地问题
附录三 道德动机
附录四 动物的道德意识
参考文献
赫伯特·斯宾塞生平年表
译后记
内容摘要
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已为学人熟知,然则其中的伦理学说却在《论正义》中才得以连贯阐述,《论正义》是《伦理学原理》的第四部分,是其社会进化论在社会伦理领域的运用。《论正义》与《社会静力学》的结论尽管基本一致――道德法则表达的是完美社会中的完美之人,国家的职责在于防止侵害个人自然权利的不义行为,但是,《论正义》却也体现了其学术观点的转变:首先,放弃了对社会伦理问题的超自然解释,而完全采取进化论的解释;其次,明确了道德伦理的生物学起源。由此,倘若要全面理解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本书应为必须。本书亦能为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与实践者提供助益。
精彩内容
绎出新知识,这也没有侵犯其同胞。如果他自己固守这些极具引导价值的衍生结论,或者极具审美价值的精辟思想,没有人会说他超出了个人自由的范围;如
果他并非自己践行那些结论与思想,而是决定出版它们,那么,他也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没有侵犯任何人。其他人仍然可以自由接受或拒绝;如果其他人拒绝了,这跟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如果其他人并不理会他的权利——也就是说,作者之所以自己或通过代理商出售自己著作的副本,是基于如下心照不宣的认识:在这样定价内,与著作的副本一起出售的是阅读与借阅的权利,但并没有出售复制的权利;那么,任何复制他人著作的人都违反了默认的附加条件,侵犯了作者的权利。作为所付书价的回报,复制他人著作的人所取得的利益远远大于他所支付的金钱。
非常奇怪的是,居然有一些“聪明人”声称,一
旦一本书公开出版,它就成为公共财产;根据自由交易原则可以推导出,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自行复制出售其副本并收益。他们主张说,版权是一种垄断——不应成为私有财产的一种形式。然而,如果侵犯版权的人没有夺走任何人的财产,如何能够衡量这件东西的价值呢?如果这件东西是没有价值的,即便阻止夺走它的人将其夺走,试图夺走它的人的情况也不可能更糟。如果夺走它的人的情况可能更糟,那很显然,他是取得了某种有价值的东西。(P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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