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南京中央农业实验所资料系列】1950农林部中央农业实验所支出领款书票证一组35页,农业专家程文钤印。始创于清光绪年间的农工商总局试验场,民国时称农林部中央试验所,解放后并入中国农业科学院。在这里走出过新中国一大批最优秀的农业畜牧人才,为国家的菜篮子米袋子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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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品
仅1件
制作者不详
年代民国 (1912-1948)
尺寸1 × 1 × 1 cm
上书时间2022-04-0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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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以图片为准,所有缺陷已经尽量展示,有什么问题请在拍卖前提出,拍后不议价,,没问清楚或者感觉有疑问请不要参拍!拍卖成交即确认,邮费按实际收取,线下汇款工行也可以网站直接转账,成交后5日内付款,逾期不保证拍品的质量并有权处理拍品。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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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7月4日,清光绪帝下诏在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1906年又设立农工商部,由农工商部负责筹款设立农工商部农事试验场。
农事试验场在成立的第二年,就行文各省政府和商会,命令各地将本地的物产缴送,植物要详述培植方法,动物则详述饲养方法。农事试验场在开办之后,进行了一些试验。1916年2月3日,农事试验场改名为中央农事试验场,并颁发了《中央及地方农事试验场联合办法》。1931年,中央农业试验所成立后,原中央农事试验场被合并。
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中央农业实验所章程》规定,研究及改进发展中国森林蚕丝渔牧农艺及其他农业技术及方法,就中外已知之良法加以研究及试验并推广其成效的结果,调查农业实际情形并输入有益农业的动植物,调查及研究农村经济及农村社会,以科学方法研究农产品或原料的分级。所内分置植物生产、动物生产、农业经济三科,各科得视事业的繁简各设若干系。设所长一人,综理所务,副所长一人,辅助所长处理所务;事务长一人,办理各项事务;技正十四至二十人,技士二十五至三十五人,助理员五十至六十人,分掌技术事务;各科系各设主任一人,以技正或技士充任。另设事务员或雇员,由所长派充,但名额须由实业部核准。本所设试验场于南京附近;为解决特种问题,得选择相当地点设立分场或就原有各场委托试验;并设图书馆及各项研究室。本所对于各省立试验场及其他公私立农业改良机关的研究工作及试验方法得予以相当指导,并得与各大学农学院或其他公私立农业改良机关合作解决特殊农业问题。抗战中该所辗转内迁,1946年迁回南京,1949年解放以后变更为华东农业科学研究所,后机构解散,人员大部并入中国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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