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利益衡平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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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利益衡平制度研究

正版图书

8.5 2.5折 34 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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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震东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8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涿州文化

上书时间202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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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五品
正版图书20-85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李震东 著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5-08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60161
  • 定价 34.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77页
  • 字数 215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破产重整制度作为破产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改变了传统的破产法以债权债务清理为中心的模式,向以企业拯救、重建为核心,并进行债务清理的双轨制模式演化。尽管如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在破产重整法律制度中仍具有重要的地位。破产重整制度要实现维持企业延续,通过再建保持发展,促进经济繁荣的特殊优势,难以脱离众多债权人的支持。只有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新投资人之间建立起利益与共关系,才能共同致力于拯救企业的目的。这本《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利益衡平制度研究》分为五章,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视角,致力于我国破产重整中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作者简介】
  李震东,广东省清远市人。法学博士。参加工作至今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先后发表论文十余篇,并参编民商事审判专著三本。主要研究方向为破产审判理论及实务研究,曾参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的审理,并先后参与了广东法院系统审理的多家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及大型民企的破产清算及重整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
【目录】
内容摘要
导论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第一章债权人在破产重整制度中的地位
第一节债权人利益的衡平保护:历史的回归
一、美国立法的变迁
二、欧洲国家立法的特征
三、亚洲代表性立法的考察
四、经济变迁与债权人利益保护范式
第二节破产重整制度对债权人保护的优势
一、破产重整制度的固有价值
二、破产重整与民商法其他制度的比较优势
三、三位一体的综合比较优势
第三节债权人利益衡平保护的意涵
一、利益博弈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
二、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原则
小结

第二章债权人的权利与限制
第一节债权人重整申请权
一、我国债权人申请权的现状与问题:以案例为样本的分析
二、比较法上的解决思路
三、完善我国债权人申请权的基本构想
第二节债权人重整程序转换权
一、程序转换的范围与债权人程序转换权
二、决定程序转换的基本因素
三、完善我国程序转换权的思路
第三节债权人表决与受偿机制
一、分组表决与债权分类
二、各类债权的受偿顺位
三、司法实践疑难问题产生的思考
第四节债权人权利限制:自动停止制度
一、我国自动停止制度现状与瑕疵
二、域外立法的经验借鉴
三、完善我国自动停止制度的路径
第五节与债权人利益相关的其他问题
一、债权人应成为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
二、对新融资债权人的特别保障
小结

第三章利益衡平的管理人运作机制
第一节利益兼顾的管理人运作要素
一、管理人基本品格的要求
二、合理的管理人产生与更换制度
三、利益与共的继续营业机制
第二节债权人视角下的管理人权利
一、经营权与聘任权
二、对待履行合同的处理
三、监督权
四、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权
五、撤销权与追回权
六、特别追回权
七、补缴出资请求权
八、重整人事权
九、融资的权利
第三节利益平衡机制的管理人义务
一、注意义务与诚信义务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
三、管理人义务违反之后果
第四节利益相关的管理人制度完善
一、授予管理人重整程序转换的建议权
二、授予管理人在紧急状态下的委托权
三、规范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四、有条件授予管理人取代债务人的权利
小结

第四章债务人及其关联方的合理规制
第一节自行管理之必要规制
一、自行管理权的取得
二、自行管理的条件
三、财产的合理使用与处分
四、自行管理的撤销
第二节制定完善重整计划草案之要求
一、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的协商机制
二、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原则及其细化
第三节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制度之构建
一、立法缺失及司法困惑
二、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比较法范例
三、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的制度优势
四、我国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制度的建构思路
第四节出资人与高管权利限制与调整
一、出资人权益的限制
二、出资人组表决机制的完善
三、高管转让股权的条件
小结

第五章积极的司法运作机制
第一节司法干预的利弊剖析
一、司法干预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可能性
二、司法干预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双重性
三、司法干预原则的正当性
第二节积极的中立协调者与裁判者
一、程序主导权
二、重整事务的决定权
三、监督权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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