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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10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文轩12.21
上书时间2024-12-21
新修订的畜牧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养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
新修订的畜牧法修改完善了加强畜禽疫病防治,做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规定。包括增加国家采取措施加强畜禽疫病监测、畜禽疫苗研制的内容,明确从事畜禽养殖不得随意弃置和处理病死畜禽,将相关条款中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改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
与草原法有关规定相衔接,新修订的畜牧法还增加了促进草畜平衡具体措施的规定。国家鼓励推行舍饲半舍饲圈养、季节性放牧、划区轮牧等饲养方式,合理配置畜群,保持草畜平衡。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四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修订草案)》的说明(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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