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法】民国十二年红印本,线装白纸大开本一册全,民国十二年曹锟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期间公布,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政府正式颁行的宪法,又称贿选宪法,并未真正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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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
八品
仅1件
作者曹锟 颁布
出版人民国政府
年代民国12年 (1923)
纸张白纸
刻印方式铅印
装帧线装
尺寸30.6 × 20.7 × .5 cm
册数1册
上书时间2024-11-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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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装一册全,完整不缺页,书皮老加,内页的内衬是碑帖,有些不平。品相如图。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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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10月10日公布实施的《中华民国宪法》,这部宪法在起草和通过过程中受到曹锟贿选的操纵,故而被国人讥称为“贿选宪法”。该宪法企图用漂亮的辞藻和虚伪的民主自由形式掩盖军阀统治的本质,虽然它是中国正式公布的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宪法,但却在近代宪政史上留下了极不光彩的一页。
北洋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即曹锟的贿赂宪法。1923年10月5日,国会举行大选。曹锟为了获选大总统职位,以5000到10000元不等的价格收买议员。绝大多数议员受贿,不受贿者“其数不满二十人”。两院议员共590人参加投票,曹锟得480票而当选总统。孙文得33票。时人愤而指责此次曹锟获选,“纯由五千元之力”,怒斥受贿议员为“猪仔议员”,议会为“猪仔国会”。8日,议员们再接再厉,又以3次会议、10余小时的效率,速成《中华民国宪法》一部。1923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共十三章一百四十一条。此宪法虽与《临时约法》的原则一致,不失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但“一部神圣的宪法,亦被议员先生所累,得到‘秽宪’两字的徽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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