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的公共性 基督教文化学刊 第11辑 2004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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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基督教文化研究所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ISBN 9787300055756
出版时间 2004-06
版次 1
印刷时间 2004-06
印次 1
装帧 平装
开本 32开
定价 24元
货号 9-4
上书时间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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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的公共性與人文學者的神學關懷 就中國大陸的學術語境而言,有關基督教神學的研究大多是被“客串”的。這固然與神學尚不能獨立進入學術建制的事實有關,同時可能也是由於教會內的神學話語仍然與學術性語境存有較大差異。而這兩方面都涉及到神學的公共性問題。簡而言之,其一應當將我們引向神學研究之所以可能被“客串”的學理依據;其二則需要思考教會內的神學如何才可以在世俗社會中立身、並實現自己的價值。惟有充分意識到這兩方面的公共性,基督教的“信仰群體”才能承擔“話語群體”的潛能。 如果不憚攀附之嫌,“客串神學”之角色至少可以追溯到C.S.路易斯,其最為典型的“客串”成果則有《如此基督教》 。“如此”者,“純粹”、“惟獨”之謂也,這幾乎是與卡爾.巴特同宗;而作為劍橋大學文學教授的C.S.路易斯不僅在BBC廣播電台大談基督教,還能被大多數信仰者和神學家所接受。可見,對神學的“客串”未必總是“野狐禪”。從另一方面看,這也說明神學完全可以正當地進入公共話語和社會生活,完全可以更多地被人文學術所分享,卻不必閉鎖在教會的高牆之中。前人如此,那麼今人如何呢? 就人文學研究而言,“客串”神學或者借鑒神學資源的關鍵,並不在於什麼“比較研究”的方法論衝動,更非出於“跑馬圈地”的權宜之計,甚至也與漢語學術中所謂“失語”的危機無關。需要捫心自問的,其實只是一個更基本的問題,即:人文學研究(或者“我”的研究),是否一定需要神學的視角、神學的維度和神學的研究空間?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則神學根本不應該屬於人文學者的(或者“我”的)問題領域。強作撮合,未免兩難。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則必須依據人文學本身的限度,給出一種根本的理由。 從亞里士多德區分“純粹的知識”、“實踐的知識”和“創造的知識”等知識論模式,到康德建立知、意、情的批判框架,乃至哈貝馬斯對操作領域與意義領域、“社會系統”與“生活世界”的判別,追尋真知、維繫道德和表達情感,始終是西方人文學的三個基本路向。1960年代美國學者組成的“人文學委員會”(Commission of Humanities),將“人文學”的概念限定於語言學、哲學、史學、文學、宗教學和藝術學的研究 ,其意蘊也大體如一。中國當然有自己的人文學傳統,不過自近代以來,即使是中國的本土思想其實也越來越多地採用西方的概念工具和理解範式。因此以上述三種路向來描述總體的人文經驗,似並不為過。於是,我們便會遇到一系列難解的問題。 問題之一:對真知的追尋,最終是要面對“真理”與“真理的陳述”之間的絕對張力。正因為我們永遠也無法使二者全然彌合,康德才會“作減法”,才寧願將“理性的物件”界說為“人為自然立法”的那個“世界”、而不是“世界本身” ;同樣,維特根斯坦也因此才相信“世界的意義注定是在世界之外” ;加達默爾因此才宣稱“能夠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語言” 。然而,如果一種“知”需要我們一再地限定,如果一種“知”只能求得邏輯上的自圓,它在何種意義上還能算是“真知”呢? 問題之二:對道德的維繫,最終必須處理倫理行為與價值理想、“道德正當”與“絕對正義”之間的關聯和分別。因而從“自然法學派”的先哲們開始,人與上帝之間的“約定”便遭到否棄,並被置換為人類出於“自我保全”和獲得穩定利益的本能而相互達成的契約,“道德”、“法律”、“國家”均由此而得到解釋。 但是當“道德”僅僅成為利益平衡的產物、當“正義”與否完全可能由於不同的處境和立場得到截然相反的證明時,“善”豈不是一個最為可疑的概念?一切最不道德的行為豈不都可以被論說為“道德”? 問題之三:對情感的表達,最終是要為“不可見”的理想找到“唯一可見的形式”。所以從柏拉圖開始,“美在於彼岸”(普羅提諾) 、詩要“將世界浪漫化”(諾瓦利斯) 、“藝術要……呈現無法呈現的東西”(利奧塔德) 始終是西方文論和美學長河中的一道主潮,有時連哲學家也會去借助一種“詩性的道說”(海德格爾) 。而在現代人的審美實踐中,所謂“詩性的智慧”和“藝術的符號”似乎不得不逐漸蛻變;或者成為一種關於符號的理論,或者成為最直接的感性體驗和宣泄。就前者而論,“符號理論只是……洞見了‘洞見在本質上的不可能’;其意義產生於對……‘終極無意義性’的認識;其真理則是描述‘人類可能不存在絕對真理’的事實。” 就後者而言,一方面是大眾消費著審美情感、同時大眾也被“時尚”所消費;而另一方面,“對藝術本身的崇拜……又成為新的宗教”。 基於如上的問題,神學才必須、而且必然進入人文學者的研究視野,神學詮釋學、神學倫理學和神學美學的相應關注才成為正當和有效的。在此,久已有之的話題不能不被再度重申:神學詮釋學最具普遍性的問題,就是在承認認識的有限性、理性的有限性、解釋的有限性之前提下,如何確認“意義”;神學倫理學的追索,是在意識到人類價值的片面性、相對性和自相矛盾性的同時,如何落實善的要求;神學美學則是要超越藝術的教化目的和審美目的,使之與人類的終極體悟及其自我拯救相溝通,從而表達深層的精神期待。 五年以來,中國人民大學基督教文化研究所主辦的《基督教文化學刊》已經出版十輯,而自第八輯改版以後,每輯集中討論一個主題已成慣例,故而有《俗世的神學》、《信仰的倫理》和《神學與詮釋》三卷。為了進一步落實上述思路並就教於各界方家,我們擬在未來三年內陸續推出以下選題: 第11輯:神學的公共性(重點討論神學話語在人文學領域及當代社會的有效性和正當性) 第12輯:對話的神學(重點討論基督教神學本身的對話性質及其對當代多元文化的回應) 第13輯:選擇窮人(重點討論“全球化”和“後殖民”時代的基督教) 第14輯:虛己與非空(重點討論佛教的“空”、“非空”與基督教的“虛己”和“自我傾空”) 第15輯:審美的神學(重點討論基督教與文學、藝術、美學及審美體驗的關聯) 第16輯:神學的神話(重點討論神學的敘事、邏輯及其與人文學的同構或對人文學的啟發) 人文學的根本性質,有時恰是在無路可退的神學意義上才格外得到彰顯。惟願神學的邏輯能夠在語言的牢籠之外支撐起一片天地,使我們拋棄任何僭越的妄想,卻仍然有力量承擔起看護意義的責任。 目录 · · · · · · 编者絮语 神学的公共性与人文学者的神学关怀 杨慧林 一 、道无常名:理论与经典解读 什么是“公共神学” 【美国】斯塔克豪斯 后世俗与神学批判——消费社会作为世俗化了的基督教概念 【中国台湾】曾庆豹 女性神学何去何从 【美国】杨克勤 世俗化:一个历史学家的解读 【英国】休·麦克劳 本雅明的《圣经》诠释 【美国】布鲁特 二、浑元之性:基督教思想家研究 关于上帝与世界的对话 【德国】哈贝马斯 海德格尔对形而上学上帝观的批判及对基督教神学的认识 谭立铸 德里达的记忆 耿幼壮 延异的诠释学 【美国】加瑞特·格林 三、镜观物色:基督教文化与文学研究 莎士比亚剧作中奥古斯丁的笔法 【美国】巴滕豪斯 四、法风:中国文化与基督教的对话 钱钟书与王蒙对《圣经》的不同演绎 【斯洛伐克】叶 蓉 五、化通玄理:“田野调查与宗教社会学方法”专题 实证研究方法与中国宗教的社会学研究取向 李向平 往来于他者与自我之间——经验性宗教研究的问题及可能 黄剑波 如何描述当代中国人宗教信仰的变迁——深圳民间zong宗教新图的田野研究方法简述 范丽珠 实证透视:少数民族社区中的基督教——云南省澜沧县两个拉祜族村寨典型调查 苏翠薇、韩军学 关于上海农村民间信仰活动调查 罗伟虹 调查报告:北方某沿海城市基督徒的家庭伦理和工作伦理 黄剑波、杨凤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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