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0 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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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卓芬
年代建国后 (1949至今)
页数4页
尺寸26.7 × 19.2 cm
货号A00120210416376
上书时间2021-04-17
方卓芬,倩华、怀庶,生于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前清秀才,母亲是家庭妇女。她6岁丧父,依靠大哥(同父异母)生活,8岁进入惠来县立女子小学。回来经济文化落后,封建势力浓厚。大革命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当地农会、妇女会蓬勃发展,提出男女平等,打倒封建礼教,反对包办婚姻等口号,卓芬跟着年长的同学去宣传,参加示威游行。从此,革命的火种在她少年心灵中扎了根。1928年海陆丰农民暴动,同时占领了毗邻的惠来县城。不久革命夭折了,土豪地主卷土重来,残酷屠杀革命志士,无数共产党员被杀害,头颅被挂在城楼上。这血淋淋的事实,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中,使她认识到国民党和共产党的根本区别。这时不少家长禁止女孩子上学,卓芬被迫停学。她为了求学,反对包办婚姻(父亲生前为她订的婚约),同大哥坚决抗争。1929年春天,卓芬终于争取到惠来县立中学一年级插班,在经济极困难中读完初中。毕业后(1931年)摆在她面前两条路:一是向家庭屈服;一是远走高飞,脱离家庭上高中,摆脱封建枷锁的束缚。她说服母亲,争取她的同情与帮助,在一个细雨蒙蒙的黎明时刻,悄悄地从后门溜走,只身去了汕头。1931年秋天,她考入汕头市立女子中学高中师范,从此摆脱了旧婚姻的纠缠,但经济上失去了来源,为坚持学业,只有向亲友借贷,得到点滴的援助。当时的潮汕,封建势力很嚣张,革命之路不易找到,在女中3年,她只好默默地读书,看小说。郭沫若、茅盾、巴金的小说,革命浪漫主义对她很有吸引力,为她后来走上革命之路起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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