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古籍83年根据抄本复印原版影印本:康熙最惨烈文字狱—— 庄廷鑨从明朝宰相朱国桢后人那里,买来一部朱着《明史》中《列朝诸臣传》稿本。庄将它和自己所补的崇祯朝历史,用自己的名字刊刻。所补崇祯朝历史,对满人有攻击之辞此外,1663年被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当时庄已死,结果被刨棺焚尸。涉此案官吏和书商刻工等,或罢官充军,或处死,此案一共处死七十余人。【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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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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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早发生的较大的文字狱,是康熙时的庄廷鑨《明史》案。庄廷鑨从明朝宰相朱国桢的后人那里,买来一部朱着《明史》中《列朝诸臣传》稿本。朱国桢的《明史》已刊行于世,《列朝诸臣传》是未刊部分。庄廷鑨将它和自己所补的崇祯朝历史,用自己的名字刊刻。他所补的崇祯朝历史,对满人有攻击之辞。公元1663年,被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当时庄廷鑨已死,结果被刨棺焚尸。他的弟弟廷钺被杀;为庄书作序的李令哲和他的四个儿子也都被杀。南浔镇有个大富翁朱佑明,和吴之荣有私仇,吴嫁祸于他,说庄书序中所称“旧史朱氏”是指朱佑明,结果朱佑明和他的五个儿子也都被处决。此外,牵涉此案的一些官吏和书商、刻工、列名书中的人等等,有的罢官充军,有的处死,这个案子一共处死七十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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