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面对面:实务与案例(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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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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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光磊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ISBN9787111574927
出版时间2017-08
装帧其他
开本16开
定价49元
货号YSL1K
上书时间2024-12-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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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光磊,中国注册会计师,南京大学MBA,从事房地产业务15年,历任房地产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战发部总经理,现任某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多家百强房地产集团税务顾问,并为数百家房地产公司做过税收培训,培训房地产学员近万人。一手实操一百多例公司并购案例与数百例土地增值税清算案例。
陈正坤,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工作21年,湖北省恩施州国税局干部,湖北省国税局营改增专家,湖北省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主要起草者之一。自2012年8月起全程参与营改增工作,对营改增给房地产行业带来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后营改增时期的涉税风险应对及各税种之间的协调有独到见解。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入门操作篇
第一章 房地产开发流程与涉税简介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流程简介
第二节 房地产公司涉税简介
第二章 购买土地环节税务风险控制关键点
第一节 购地合同所涉增值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契税风险
问题1:土地出让金能否在项目公司乙实行差额扣除?
问题2:甲公司将购地主体变更为乙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题3:甲、乙、国土局三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要再次交印花税?
问题4:印花税的纳税主体是甲公司还是乙公司?
问题5:在案例2-1中,如果没有约定交地日期,如何交土地使用税?
问题6:在案例2-1中,如果国土局没有按2016年12月18日交付土地,乙公司如何交土地使用税?
问题7:房地产公司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停止缴纳?
问题8:未办理流转手续的集体用地,由谁交税?
问题9:在案例2-1中,市政建设配套1000万元是土地出让合同总金额的组成部分,因而作为契税的计税基础。如果土地出让合同中没有包含市政建设配套1000万元的金额,市政建设配套费通过规费的形式在前期报批报建时收取,这市政建设配套1000万元是否作为契税的计税基础?
第二节 房地分离如何缴纳契税
问题10:甲公司应该按20000万元还是25000万元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问题11:土地变性合同是否交契税?是否交印花税?
第三节 关注资本运作手法产生额外的税收负担
问题12:甲公司以3000万元出售股权是否属于税收筹划?
问题13:乙公司决定改用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投资成立丁公司,再通过转让丁公司股权的方式来实现实质上的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能产生节税效果?
第三章 公司设立环节税务风险控制关键点
第一节 选对公司注册地
问题14:甲房地产公司是否应该将项目公司乙设立在B镇?
问题15:经过与C镇招商部门的沟通,C镇承诺按表3-1进行税收返还,同时为了便于操作,遵循对房地产公司的返还习惯,仅对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返还。C镇招商条件有哪些陷阱?
第二节 注册资本金与资本弱化
第三节 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选择
第四节 开办期的止点
问题16:在案例3-1中,乙公司的开办期什么时候结束?
问题17:在案例3-2中,乙公司开办费40万元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
第四章 融资环节税收风险控制关键点
第五章 开发环节税收风险控制关键点
第六章 销售环节税收风险控制关键点
第七章 竣工后环节税收风险控制关键点
第八章 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各环节及相关税种的影响
第二部分 高级解析篇
第九章 企业所得税应对
第十章 土地增值税清算解析
第十一章 经典筹划案例解析
第十二章 常设机构的判定原则
第十三章 房地产集团税收风险管理研究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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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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