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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的参与、获取与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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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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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凌云著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1589588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5元

货号13019745

上书时间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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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黄凌云,管理学博士,福建江夏学院会计学院财管系讲师。在Small-scale Forestry、《林业经济》等SCI及核心期刊等发表研究论文10余篇,先后参与2项国家课题、多项省部级课题。



目录

1导论:作为融资弱者的林业专业合作社·

1.1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沿革·

1.2林业专业合作社融资的三重困境·

1.2.1林农融资困境

1.2.2林业产业融资困境

1.2.3合作社融资困境

1.2.4文献述评与展望

1.3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的研究目标

1.4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可得性的研究思路·

1.4.1总体研究思路

1.4.2技术路线

2关键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2.1关键概念界定·

2.1.1林业专业合作社

2.1.2正规信贷

2.1.3信贷可得性

2.2理论基础

2.2.1农村金融理论

2.2.2社会资本理论

2.2.3“小银行优势”理论

2.2.4交易费用理论

2.2.5信息不对称理论

3林业融资特性与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方式

3.1林业正规信贷融资特性

3.1.1产业特性视角

3.1.2组织特性视角

3.2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方式

3.2.1抵押贷款

3.2.2信用贷款

3.2.3担保贷款

3.2.4其他贷款方式

4调查设计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4.1调查设计

4.1.1样本区域选择

4.1.2问卷设计

4.1.3数据收集

4.2描述性统计分析·

4.2.1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

4.2.2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需求与满足情况

4.2.3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获得情况

5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的参与:融资渠道选择5.1理论假设·

5.1.1禀赋特征

……

9.2.1单案例描述

9.2.2综合案例分析

9.3植树造林类林业专业合作社·

9.3.1单案例描述

9.3.2综合案例分析

9.4进一步分析…

10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10.1研究结论

10.2对策建议

10.2.1基于林业专业合作社视角

10.2.2基于金融机构视角

10.2.3基于林业相关部门视角

10.3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一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调研问卷·

附录二林户家庭收入与支出调查表·

附录三各章图表索引



内容摘要

自2003年我国开展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以“分林到户”为核心的林权再分配使林农的生产力得到了充分的解放和发展,在促进农户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分林到户”也造成了我国农村森林经营状况高度分散化的局面,出现森林经营水平较低、市场信息不灵、林产品进入市场的成本高和收益率偏低等一系列问题(周训芳、诸江,2014)。分散的林地经营模式催生了规模化经营的现实要求。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林业专业合作社得以蓬勃发展。以林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成为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林业产业,实现林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产业兴旺”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王睿、周应恒,2019)。党的二十大报告指明,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专业合作社作为最重要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之一,是实现林业规模经营的重要经济组织,也是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力量。合作社的经营形式是我国特色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张雪,2022),通过林业专业合作社,既能把极度分散的、高度碎片化的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组织成为一个经济利益共同体,借助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力量统一经营集体林,提高林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分散经营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转变,又能保持农民独立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地位,维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果,保障林农的物权。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对巩固林业改革成果、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实践中,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严重的资金约束,且信贷约束对农民合作社的绩效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万博文、郭翔宇,2022)。林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林业专业合作社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的重点难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方式包括以缴纳人股金、社员投资等形式进行的权益融资和对外进行借贷活动的债务融资。权益融资作为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初始资本,往往无法满足其扩大生产的需求,只能为社员提供简单的生产或销售服务(路征、余子楠、朱海华,2018),而由于林业专业合作社先天的产业弱质性,导致其存在缺少可抵押物品、内部制度不健全、成员异质性等问题,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信贷主体资格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正规信贷融资严重不足(刘冬文,2018),林农无法拥有足够的资金投资于高风险和更高产的技术,这反过来影响了他们的农业利润(Guirkinger and Boucher,2008)。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成为影响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长期、普遍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通知》指出要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探索创新“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担保机构”信贷管理模式与林农小额信用贷款的结合,提高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同时创新投保方式,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集体投保。尽管推动林业金融创新的政策层见叠出,但从实际执行效果来看,仍然有大量的林业专业合作社面临着信贷约束,林业信贷功能明显缺位。

破解传统农村金融扶持困局、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是完善新型林业经营体系的微观基础,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王睿、周应恒,2019)。目前学术界关于林业专业合作社信贷融资的研究相对滞后,多将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同于农业专业合作社,忽略了林业与农业由于生产特性、产业特性、产品特性、政治环境等原因造成的融资约束的差异,缺乏针对性。部分研究则停留在理论探讨和个别地区的案例分析上,缺少更为系统的理论论证和实证研究。为探究造成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约束的成因,切实有效地解决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林业专业合作社融资的理论理解,深入剖析林业融资的特征,摸清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融资现状,找出影响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精彩内容

本书以交易费用理论、农村金融发展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和“小银行”贷款理论为基础,在优化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需求识别机制的基础上,采用问卷调查和定量分析法对福建省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融资现状、融资方式及影响其信贷参与、获取和配给的成因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并提出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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