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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总论:法学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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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马尼亚]查士丁尼 著;张企泰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09-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z11

上书时间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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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罗马尼亚]查士丁尼 著;张企泰 译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时间 2009-07
  • 版次 1
  • ISBN 9787100003438
  • 定价 2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大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42页
  • 字数 172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政治法律社会
【内容简介】
  《法学总论:法学阶梯》中《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三部分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它是当时的罗马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要求编写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它融会了罗马法的全部基本原理,是罗马法的精髓;第二、条理清楚,概念明确;第三、文字浅显,易于阅读;第四、内容翔实,包括了民法的各个方面。所以,查士丁尼对它十分重视,认为它是“包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是学习罗马法的主要教科书。
【目录】
序言
第一卷
第一篇正义和法律
第二篇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第三篇关于人的法律
第四篇生来自由人
第五篇被释自由人
第六篇哪些人和由于哪些原因不得释放奴隶
第七篇福费·加尼尼法的废止
第八篇受自己权力支配和受他人权力支配的人
第九篇家长权
第十篇婚姻
第十一篇收养
第十二篇关于家长权的权利消灭的方式
第十三篇监护
第十四篇哪些人可在遗嘱中被指定为监护人
第十五篇宗亲的法定监护
第十六篇身分减等
第十七篇保护人的法定监护
第十八篇家长的法定监护
第十九篇信托监护
第二十篇根据阿提里法的监护人和根据犹里和提第法的监护人
第二十一篇监护人的核准
第二十二篇监护关系终止的方式
第二十三篇保佐人
第二十四篇监护人或保佐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篇免除担任监护人或保佐人
第二十六篇受怀疑的监护人和保佐人

第二卷
第一篇物的分类
第二篇无形体物
第三篇地役权
第四篇用益权
第五篇使用权与居住权
第六篇取得时效与长期占有
第七篇赠与
第八篇哪些人能让与和哪些人不能让与
第九篇通过哪些人取得
第十篇订立遗嘱
第十一篇军人遗嘱
第十二篇哪些人不许可订立遗嘱
第十三篇剥夺子女的继承权
第十四篇指定继承人
第十五篇一般的替补指定
第十六篇为未成熟者替补指定
第十七篇遗嘱在哪些情况下失效
第十八篇不合人情的遗嘱
第十九篇继承人的性质和差别
第二十篇遗赠
第二十一篇遗赠的撤销和转移
第二十二篇发尔企弟法
第二十三篇信托遗产继承
第二十四篇特定物的信托遗给
第二十五篇遗命书启

第三卷
第一篇无遗嘱的遗产继承
第二篇宗亲的法定继承
第三篇特图里安元老院决议
第四篇奥尔斐特元老院决议
第五篇血亲继承
第六篇血亲亲等
第七篇被释自由人的遗产继承
第八篇被释自由人的指定分配
第九篇遗产占有
第十篇通过自权者收养的财产取得
第十一篇为了维护自由而对之判给遗产的人
第十二篇废止有关出卖财产的财产承受和根据克劳第元老院决议的概括取得
第十三篇债务
第十四篇以要物方式缔结债务的各种方式
第十五篇口头债务
第十六篇几个口约者和几个承诺者
第十七篇奴隶的要式口约
第十八篇要式口约的分类
第十九篇无效的要式口约
第二十篇保证人
第二十一篇书面债务
第二十二篇诺成债务
第二十三篇买卖
第二十四篇租赁
第二十五篇合伙
第二十六篇委任
第二十七篇准契约的债务
第二十八篇通过哪些人取得债权
第二十九篇债务消灭的方式

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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