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论丛:碳税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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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论丛:碳税立法研究

135 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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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涛 著;朱勇 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8

版次1

印刷时间2013-08

印次1

装帧平装

货号53458

上书时间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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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毛涛 著;朱勇 编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3-08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48947
  • 定价 2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51页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论丛
【内容简介】
  关于碳税的概念,有“排放说”、“含碳说”和“混合说”三种学说,对相关学说的异同点、优缺点、适用条件进行解读,有助于准确理解碳税的概念。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碳税中的“碳”专指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基于二氧化碳与污染物的类似性,可以将管制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碳税,视为污染防治类法律措施。同时,考虑到碳税的管制力源于市场,并且通过价格机制发挥作用,可以将其归入市场管制类法律措施。可以说,碳税是一种基于市场的污染防治类法律措施。
  基于征收碳税的目的是管制二氧化碳排放行为,其应被归入行为税范畴。基于碳税用于调控与污染物具有类似属性的二氧化碳,可以将其视为排污税。《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论丛:碳税立法研究》基于碳税既可以在消费阶段征收,也可以在其他阶段征收的特点,视具体情况,它既可能是直接税,也可能是间接税。
  在工业化进程中,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迅速升高,生态系统平衡逐渐被打破,全球气候呈变暖趋势。目前,全球性或区域性气候灾难频发,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安全。然而,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国际上存在着广泛争议,环保主张者与发展支持者的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但是,这一现实不应被忽视: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若气温持续升高,任何国家都无法逃脱气候灾难的侵扰。就此而言,只有世界各国齐心协力,才能及时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由于不同国家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应对责任体系构建方面需要考虑各国的实际能力。具体而言:在法律层面,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要切实履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做到“各尽其责”;在道义层面,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做到“各尽其能”,为更多地减排温室气体而付出努力。通常而言,国际减排责任只有转化为国内政策或立法之后,才能有效实施。在约束力、执行力、稳定性等方面,法律均强于政策。因此,以立法方式落实国际责任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在立法时,一国可以选择排放标准、排放许可、总量控制等行政管制型立法,也可以选择碳税、排放权交易等经济管制型立法,还可以选择自愿减排、自愿报告、公私合作等社会管制型立法。考虑到碳税的制度优势较为明显,它应是国内立法的重点。
  大气生态系统失衡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的直接原因。从经济学角度看,生态失衡源于大气生态系统的公共物品属性。在大气生态系统产权不清和必要管理措施缺失的情况下,温室气体排放者几乎是在无偿地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其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性却由其他社会公众承担。排放者从中受益,无辜的公众却利益受损,外部性问题助长了无序排放行为,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大气生态系统利用的公地悲剧——气候变化。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应当将温室气体排放的外部不经济性内化,使排放者承担付费责任。可以考虑用依据“给碳定价”原理龟13设的碳税解决这一问题,以确保气候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在进行碳税立法时,还应当注重立法的效益选择和价值定位问题。就效益选择而言,碳税立法作为调整生态社会关系的新型税收立法,应转变思维模式,淡化经济效益,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就价值定位而言,碳税立法应摆脱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束缚,从“人本”走向“生态”,正义诉求应是一种代际正义,秩序诉求应含有维持生态安全的内容,效率诉求应体现可持续性。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芬兰、瑞典、挪威、荷兰、丹麦、斯洛文尼亚、英国、美国科罗拉多州的布德市、加拿大魁北克省和英属哥伦比亚省、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海湾空气质量管理区、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爱尔兰、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相继进行了碳税立法。另外,法国、新西兰和南非等国也在筹划碳税立法。国外丰富的立法经验,可以为我国碳税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近期,我国已超越美国成为温室气体第一排放大国。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规定,我国无须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然而,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政府已表明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并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是,现有措施还不足以有效激励节能减排,亟须引入包括碳税在内的其他相关措施。基于有利的国家政策、现有的技术水平、充足的国际经验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在我国进行碳税立法已具备可行性。进行碳税立法,关键要解决好立法构思、制度设计、与相关立法的协调三大问题。就立法构思而言,建议采用《碳税暂行条例》这一名称,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立法理念,把切实减排温室气体作为立法目的,采取渐进式立法,以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生态优先、风险预防和全程监管为立法指导原则。就制度设计而言,建议确立恰当的计税依据、征收阶段、税目、纳税义务人、税率、税收归属、税收减免等碳税实体性要素,确立有效率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使用等程序性规则,设计出可行的征管流程。就与相关立法的协调而言,碳税立法应注重与其他温室气体减排相关立法的协调,尤其要协调好与相关税收立法和排放权交易立法的关系。
【目录】
总序
内容摘要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方法
五、主要创新

第一章碳税的法律解析
第一节碳税的概念分析
一、相关学说梳理
二、相关学说比较
三、相关学说评析
四、相关学说适用
第二节碳税的法律性质
一、碳税中的“碳”
二、“碳”的法律性质
三、碳税的法律性质
第三节碳税的制度归属
一、行为税
二、排污税
三、直接税或间接税

第二章碳税立法的现实需求
第一节问题缘起:温室气体过量排放之忧
一、温室气体排放
二、温室气体排放与气候变化
三、气候变化引发的生态危机
第二节如何解决:发展抑或环保?
一、利益博弈下的多元论争
二、问题解决的应然路径
第三节立法应对:用碳税推进温室气体减排
一、国内减排措施
二、碳税的制度优势

第三章碳税立法的理论解析
第一节目标定位:维持大气生态系统平衡
一、原因解析:生态平衡被打破
二、关注要点:内化外部成本
三、实现路径:给碳定价
第二节效益定位:三种效益的统
一、经济效益:改变经济增长方式
二、生态效益:提高生态系统服务质量
三、社会效益:平衡个人利益与第三方利益
第三节价值定位:从“人本”走向“生态”
一、正义价值:兼顾代内与代际
二、秩序价值:维持生态安全
三、效率价值:确保可持续性

第四章国外碳税立法考察
第一节国外碳税立法综合考察
一、国外碳税立法实践
二、国外碳税立法要点
第二节国外碳税立法个案分析
一、加拿大碳税立法实践
二、加拿大碳税立法要点

第五章我国碳税立法构思
第一节我国碳税立法的背景
一、立法必要性分析
二、立法可行性分析
第二节碳税立法的宏观构思
一、立法名称
二、立法理念
三、立法目的
四、立法原则
五、立法进程
第三节碳税立法的微观设计
一、立法应确立的实体规则
二、立法应确立的程序规则
三、立法应确立的征管流程
第四节碳税立法与相关立法的关系
一、碳税立法与相关税收立法的关系
二、碳税立法与排放权交易立法的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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