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经济竞争法论
图书条目标准图

数字经济竞争法论

50.7 6.5折 78 全新

仅1件

北京丰台

作者李子硕杨东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11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6-01-20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李子硕杨东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5-11
  • 版次 1
  • ISBN 9787524409557
  • 定价 7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其他
  • 页数 230页
  • 字数 173千字
【内容简介】
本书深度凝结了中国人民大学杨东教授团队在数字经济反垄断领域的近20年研究积累,兼具理论创新性与实践指导性,是适配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需求的新成果。本书以杨东教授首创的数字经济“平台—数据—算法”(PDA)三维结构为核心分析框架,以人工智能驱动和交叉学科研究的“第五科学范式”为引领,进而展现契合数字文明的中国数字法学、竞争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阶段性探索成果。本书立足于中国数字经济立法实践,从历史维度梳理我国近20年来数字经济竞争规则的演进脉络,体系性整合我国数字经济多领域的竞争规则,并基于三维结构进行理论延展,聚焦技术巨头监管、流量传导与垄断、数据垄断与互联互通、算法规制与潜在竞争革新、内卷式竞争等理论命题,并对社会所关切的平台封禁、自我优待、数据抓取、大数据杀熟、价格补贴等实践难题进行细致分析,最终构建起中国自主的数字经济反垄断理论体系与规制路径。凭借作者团队全程深度参与中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修法工作的实践经验,书中融入了作者团队针对数字经济竞争规范提出的多个重要条款修改意见,使本研究成果既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又得以彰显中国智慧,为建构中国自主的竞争法知识体系添砖加瓦。
【作者简介】
李子硕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讲师。长期关注并研究竞争法学、数字法学、数据要素治理等领域,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学术月刊》、《法律适用》、《法律和社会科学》、《数字法治》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法治研究会理事,曾任《人大法律评论》主编。杨 东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交叉科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数据要素研发中心负责人、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担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研究会会长,中国计算机学会(CCF)区块链专委会创始常委、CCF数据发展与技术委员会常委、工信部信息通信科技委员会委员等。2012年1月,发表中国首篇聚焦互联网反垄断领域的法学核心期刊论文。全程深度参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数字经济促进法》等中国数字经济竞争法律规范的先期研究、起草及制定修订等工作。作为2017年和2025年《反不正当竞争法》两轮修改的课题组负责人或专家组成员,起草设计原《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相对优势地位条款)和第12条的最初草案,以及本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中第13、14、15条的最初草案。受聘为全国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设计《电子商务法》第22条和第35条的草案。牵头发布了多个互联网、数字经济、数据垄断问题等方面的较早研究报告。多次获得重量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提出共票(Coken)、数字文明、元平台、平台政府等10多个中国原创概念或理论,著有《区块链+监管=法链》、《数字经济立法论》、《数字经济理论与治理》、《金融服务统合法论》、《数据要素教程》、《元字宙教程》等。
【目录】
目录第一编  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数字经济的结构性变迁及竞争挑战第一章 数字经济“平台—数据—算法”三维结构 第一节 数字经济时代基本法律关系演变 一、平台成为新的法律主体 二、数据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和法律客体 第二节 数字经济时代面临的竞争挑战 一、规制必要性争论 二、市场挑战:平台数据垄断的双重效应 三、规范挑战:反垄断法的体系选择第二章 中国数字经济竞争规则的历史演进第一节 数字经济的基础性立法一、数字经济立法的“一典五法”二、数字经济立法未来发展方向第二节 数字经济竞争立法的三个历史阶段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数字经济竞争规则第四节《电子商务法》中的数字经济竞争规则第三章 监管技术巨头:技术力量作为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因素第一节 市场力量评估的传统模式及其挑战一、市场力量评估的传统路径二、技术力量在传统评估下的局限性三、造成局限性的原因剖析四、技术力量评估不足的直接影响第二节数字经济下技术力量对市场力量的影响与增益一、技术力量产生的市场力量来源辨析二、技术力量产生与提高市场力量的具体路径三、技术力量作为市场支配地位认定要素的重塑第二编  PDA——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反垄断法新结构第四章 平台:从流量传导到元平台认定第一节数字经济中的流量传导一、不同场景中的流量传导行为二、流量传导加强杠杆效应三、流量传导提高市场壁垒第二节流量传导作用于市场力量一、流量聚集用户注意力二、算法增强流量转化率三、从流量优势到数据优势第三节流量的汇聚:元平台的定义一、流量传导背景下元平台概念的必要性二、元平台理论基础:必需设施原则三、构建开放型平台治理新体系第五章 数据:新型生产要素的竞争规制困境与突破第一节数据垄断的典型场景与案例一、 策略性的合并行为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企业实施共谋行为第二节数据垄断规制进路的固有症结与转向难题一、价格中心型分析框架的固有症结二、颠覆既定分析框架的转向难题第三节数据生产要素的全生命周期反垄断规制 一、构建数据市场的事前监管工具 二、推动修订数据市场的竞争规范 三、以规制思维弱化事后处罚机制 第六章 算法:人工智能时代竞争分析新范式 第一节人工智能时代下传统竞争损害分析的困境 一、人工智能与元平台生态结合加强传导效应 二、传统竞争损害分析范式的困境及不足 第二节反垄断法中潜在竞争理论的重塑 一、反垄断法中潜在竞争的规制整合 二、潜在竞争的“理一分殊” 第三节滥用行为认定制度中潜在竞争的范式革新 一、潜在竞争分析路径建构 二、人工智能时代下的潜在竞争识别标准 第三编  数字时代反垄断的具体问题与回应第七章 平台封禁行为的反垄断规制 第一节平台封禁行为的典型场景与案例 一、封禁行为实施主体:数字平台 二、封禁行为损害客体:竞争活力 三、封禁行为竞争关切: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利益 第二节平台封禁行为的内涵 一、基于平台权力的平台规则 二、基于流量价值的竞争机制 三、基于差别待遇的算法操控 第三节平台封禁行为的反垄断规制模式 一、立足竞争过程弱化事后处罚机制 二、跳出传统反垄断分析范式之囹圄 三、依托结构性救济作为兜底性保护 第八章 自我优待行为的反垄断规制 第一节自我优待行为的典型场景与案例 一、投入品封锁 二、客户封锁 第二节自我优待行为的内涵 一、新布兰代斯学派的兴起与自我优待理论的出现 二、自我优待的分析框架与基本要素释明 第三节自我优待行为的反垄断规制模式 一、 自我优待对竞争的负面影响 二、 涉及自我优待规制的理论基础 三、构建应对抑制资本无序扩张的自我优待规制体系 第九章 数字经济竞争中《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协调融贯 第一节竞争规范体系化建构的立法实践 一、反垄断法中数字经济竞争规范的体系化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数字经济竞争规范的体系化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衔接、补益和协调 第二节配套规章的体系化构建:设置数字经济专章的理论设想 一、设置数字经济专章的必要性 二、设置数字经济专章的可行性 三、核心目标:系统性的数据要素竞争规范 第三节数据要素规制体系中的关键性问题 一、面向竞争对手的数据反竞争行为 二、影响消费者选择权的数据反竞争行为 三、基于良性市场竞争秩序引导数据价值共创共享 主要参考文献 结语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