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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与中国人

300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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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忠信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10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44X

上书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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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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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实书图,品自定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范忠信 著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1-10
  • 版次 1
  • ISBN 9787301195154
  • 定价 2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96页
  • 字数 222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什么是法?法有什么用途?法当如何适用?自古至今,中国人的看法与西方人很不一样。在国人的观念中,法律不一定是一个本于自然正义形成的、有内在逻辑体系的强制性规范体系,而是“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的,是能预防和解决一切纠纷的公共政治技巧或治理术。这一套技巧,其核心成分不是客观、真实、理性、冷峻的科学,而是因事制宜、无微不至的艺术。数千年来老百姓期望托庇的“青天”式循良官吏,是有着父母般人格和爱心的“政治艺术家”。基于这种理念看待国家、社会和人生,基于这类艺术处理各类事务和争纷,从而形成了中国人独有的法观念体系。

【作者简介】
范忠信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兼科研处长、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法律史重点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法制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并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和奖章,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合著)、《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等多种。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多种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有1本专著和3篇论文被翻译为英、日、韩文在国外传播。曾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目录】
法理篇

第一章 天理、国法、人情三位一体:法的概念

从“瀵”说起

法即赏罚

国法与王法

法与天理

“法不外乎人情”

情理法兼顾

“情理”与“人情”

第二章 家长的手杖:法的作用

定分止争

规矩、绳墨、权衡

驱人向善

救乱起衰

统一大脑,均平才智

管人与管事的差异

第三章 牧师与刽子手:“德”与“刑”

“教化派”与“刑威派”:共同的“准则法”

“技术法”的差别

差别的原因

第四章 “非礼,是无法也”:“礼”与“法”

“礼”和“法”:各有两重含义

“礼”就是法律

“礼”未必是致刑之“法”

第五章 良心与后果的权量:法律与道德

从赵娥小姐说起

礼法关系问题的产生

立法应符合道德

法律应合何种道德

司法:屈法律以全道德

司法:宁屈道德不枉法律

第六章 “有治人无治法”:贤人与法律

“君子者,法之原也”

远水难解近渴

法的绝对价值比贤人低

刑事篇

第七章 孝道与刑法(上):悖法行孝,君子无刑

纵容犯罪的大孝子

从徐元庆到施剑翘:抗法复仇

孝子不可刑,君子不可辱

畏法不复仇,君子所不齿

复仇的限制与禁止

子为父隐,也是孝行

第八章 孝道与刑法(下):不孝之罪,刑之无赦

“不孝”为元恶

与仇人私和

“干名犯义”

“供养有阙”

“别籍异财”

“委亲之官”

“诈称父祖死亡”

“冒哀求仕”

“匿不举哀”

“居丧嫁娶作乐,释服从吉”

在父祖被囚时嫁娶

犯父祖名讳

违反教令

第九章 服制与刑罚:准五服制罪

亲属关系中的“差序格局”

依服制定罪量刑

亲属相杀伤

亲属相殴相骂

亲属相奸

亲属相盗

第十章 “仁政”与司法:“仁者之刑”

“志善者免”

存留养亲与承祀

矜老恤幼

秋冬行刑

民事篇

第十一章 “无讼”:一个永恒的梦

双面陶像的启示

无争讼便是天堂世界

几千年的中国梦

第十二章 “贱讼”:因噎废食的评价

有讼的原因

古人眼中的“讼”

讼与“面子”“族望”

恶讼的有趣逻辑

讼与政绩

《戒讼说》

第十三章 “息讼”:以不变应万变

德教感化以绝讼源

多方调解以消讼意

惩罚讼徒以儆效尤

“各打五十大板”之理

以不变应万变

第十四章 “辨讼”:“名分之前无是非”

纷繁“名”与“分”

权利义务生于名分

“名分之前无是非”

第十五章 “决讼”(上):伦理关系重于财产关系

古人亦有所有权观念

伦理关系重于财产关系

“通财合食”

“违禁取利”

酌情偿债

第十六章 “决讼”(下):情、理、法兼顾

法律多元,伦常一贯

依“礼”决讼

依“人情”决讼

依“理”决讼

王法、家法及其他

原版后记

附录 《情理法与中国人》:蹒跚学步法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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