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法学文丛:东吴法学先贤文录 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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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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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中原、朱谦、沈同仙 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8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R1库 12-12
上书时间2024-12-1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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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中原、朱谦、沈同仙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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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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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5-08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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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20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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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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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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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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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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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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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53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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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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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东吴法学文丛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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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国内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以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于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比较法”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南东吴”之美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业已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拥有齐全的法学教育体系,优质的法学师资队伍,丰厚的法学研究成果,一流的法学教育设施,法学专业、法学学科被评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一级重点学科,并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东吴法学文丛”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着力打造的具有学术品味和学术特色的大型学术丛书。“文丛”分“东吴法学先贤文丛”、“东吴法学教育史料”、“理论法学文丛”、“公法文丛”、“私法文丛”、“社会法文丛”等系列,并根据相关专题拟定其他文丛系列。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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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法学先贤文录总序
上编商法
钱庄业应否另行制法问题
银行存款利率之减低及其今后之业务
工厂押款机器生财之担保权设定问题
银行存款增加给付与情事变更之法则
对于存单转让问题之意见
存单存折及印鉴挂失问题之研讨
银行抵押放款之押品在战区损失后责任问题之检讨
各行处撤退后行屋仓库等租赁契约问题之检讨
读战前存款偿还办法论存款加倍给付之原则
日美商约及其背景
中国之商业政策
中国企业组织之法规
公司债绪言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之异同
法国公司法最近之修正
公司倒闭后选任之清理员继续经理职务
论我国破产法上之免责规定
对于修正公司法原则外国公司部分之意见
汇票债务之消灭
对于票据法施行法第七条之研究
禁止支票当日抵用是否违反票据法
票据上之权利与责任有何特点
票据法之适用问题
承兑汇票之功用及其实施办法之商榷
从仓单押款说到善良管理人之责任
提单及仓单是否证券之商榷
汇划票据偿付债务之法律观
汇丰银行拍卖申新第七厂之法律观
汇票本票支票之时效问题
滥发支票问题
评述英国海运界人士对吾国海商法之意见
中篇经济法
信用概论
中国银行法之研究
新银行法要义
非常时期银行稽核制度之检讨
各国信托事业之略况
美国信托事业发展之略史
信托业与信托立法
信托之意义及其分类
英国海外贸易部之组织及其行政
最近日英美三国在中国对外贸易之地位观
……
下编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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