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法较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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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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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泽刚 著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9-08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R3库 12-12
上书时间2024-12-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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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泽刚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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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
出版时间
2019-08
-
版次
1
-
ISBN
9787542667755
-
定价
78.00元
-
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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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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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20页
-
字数
350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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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就是要有较真的品性,评论的火花正是较真而来,尤其是较真,与名人较真。评论算得上是各类文章中的直肠子,虽然未必有学术文章的深奥,也未必有诗歌散文的高雅,但读起来痛快淋漓不是别人能比的!
法律评论,就是站在法治的立场,评论公共事件,检视公众人物,有时难免也评说身旁小事。刑事法治,更是关涉定罪量刑,能为百姓所感受,能体现公平正义。而基于刑事法治,评论涉案涉罪涉刑的事与人,正是《于法较真(3)》的主要内容。
经济学家说起死刑,听了不服,我要较真;社会学家讲起刑法,好像不对,我要较真;性学家支持嫖宿幼女罪的存在,我反对,要较真;法学专家说强奸三陪女的危害性小,我同样要较真;影视大腕说要给吸毒明星一口饭吃,我更是要较真。
读读《于法较真》吧,说不定你也会像我一样做一个爱较真的人,会较真的人,尤其是依法较真,甚至与法较真的人。
- 【作者简介】
-
金泽刚,湖北鄂州市人,法学博士(1996-1999),应用经济学博士后(2001-2003)。2002年通过国家首次统一司法资格考试。曾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现任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刑法学,还涉及犯罪学、刑事司法、未成年人犯罪、金融法制等多学科领域。近年来,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人民网、光明网、澎湃新闻、搜狐、法律与生活等媒体发表法学随笔和评论文章400余篇。系新京报、澎湃新闻等媒体的专栏作者或特约评论员。同时兼任多家律师事务所特邀顾问,参与办理百余起刑事案件。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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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官员丑闻”的举报人很不妥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新思路——从校园欺凌事件谈起
围观拍照究竟是一种什么权利
执法犯错,我们还缺一部《道歉条例》
区政府行贿市委书记案标本意义何在
涉毒艺人不可轻易回归演艺圈
降低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下限的同时,不可忘却刑事责任年龄
民法保护见义勇为需要国家补偿机制撑腰
借国资6.5亿元还不了,必须有人担责
从领导道歉转向由办案人员道歉
保护比特币、QQ币迎来新契机
冤案纠错不能总是走旁门左道
美国男子性侵中国男童被判25年的启示
围观警察执法与妨害公务的界限在哪里
讨债非得逼死了人警察才管吗
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该当何罪
购买仿真枪案,不能总是疑问重重
法律如何应对13岁少年之恶
一路“打点”到最高法,该当何罪
治理电信诈骗勿忘基层治理
“特别撤销和不起诉”会否混淆“罪与非罪”
被解聘教师的申诉权利应得到保障
律师参与信访接待,路有多宽多广
尸体岂能成执法者的要挟工具
无罪错案“洗冤”难在哪儿?
家暴案中谁是真正的被害者
天津非法捕鸟案,这回怎么判
从白恩培起,让更多巨贪“把牢底坐穿”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并不等于沉默权
检察院职工坐拥149套房产,炒房资金来源有责任说清楚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赔偿机制期待突破
这会不会是又一起纠结死刑的案件?
艺人的底限不应令观众忧伤
如何才能确保枯井不再吞噬生命
保护好人不能仅凭“好人法”
追小偷要被追刑责,有悖情理法
希望假释制度不再让人感觉形同虚设
执法不要总盯着私人“黄事”
黄赌毒“曝光榜”没有法律依据
强拆之过在于缺少法治这根筋
如何化解对访民死在派出所的猜疑
打假需要法治手段与基层治理并举
周立波在美涉枪涉毒后果很严重
被胁迫参与杀人该不该判有罪
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判决难在哪儿
通许县原反贪局长醉驾案为何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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