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正版图书 基于法律思维的公司股权架构研究余高明中南大学出版社978754875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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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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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高明 著
出版社中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4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R3库 11-4
上书时间2024-11-0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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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高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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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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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3-04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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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8753216
-
定价
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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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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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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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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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99.999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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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属于公司股权方面的著作,由公司股权基础知识、公司股权架构的设计、股权架构与公司治理、公司股权变动的法律问题、公司股权相关问题、公司股权激励等部分组成。全书以公司股权架构及相关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梳理阐述了公司股权的相关理论知识,并对公司股权的架构设计、股权变更、股权、股权激励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述,语言通俗易懂,内容详实丰富,对公司管理及股权研究方面的学者和从业人员具有的学和参价值。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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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高明,,1985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绍兴人,三级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企业经营风险范、企业税务风险范、企业并购重组等。现任浙江星脉律师事务所主任,绍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绍兴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绍兴市律师协会越城分会副会长、绍兴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同时担任绍兴市法律顾问、绍兴市工商联(商会)法律顾问、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注重理论研究,有多篇文章获奖,其中,健全律师调解制度有效化解盾纠纷获部、律协建议;b2b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问题研究获浙江省律师论坛。
精彩内容:
章公司与股权相关知识节企业法人的含义常生活中,大多数的“非法律人”谈到“法人”一词时会认为“法人”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法律意义上的“法人”并不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公司本身。中华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条规定以极为简短的91个字拟制了公司独立人格地位的同时,也规定了股东的有限责任承担模式。法人拟制和有限责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公司制度的设立被很多学者誉为当代的发明创造。一、公司的人格拟制公司的人格拟制,是一种将自然人的一些人格特征赋予公司这个社会组织的法律技术。比如说,自然人的人格中有一个特征是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拥有意志能力使得自然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判断,对自己的行为结果有一个预期;而公司独立地位的取得,代表了公司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议事规则形成并具有了自己的独立意志。此外,法律也将自然人其他一些特征赋予了公司,如姓名、住所等。独立的人格拟制,实际上是形成了一个将投资人和公司人格区分开的事实。我们认为这种区分正是公及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所在:通过法律人格的拟制,构建了公司和股东之间两个不同的人格、两种不同的权利行使方式及两种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互不混同。这种区分使得公司变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为公司的自我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与陌生人合作提供了一种可能。而塑造公民企业,也使得公司为相关利益者创造了更多的价值。不同于自然人,从理论上来说,公司这个法律拟制的具有独立人格的组织有着无限期的生命。世界上也不乏拥有百年历史、时至依旧具有无限生命力的公司。例如,美国的杜邦公司,成立于1802年,在化工行业依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美国的宝洁公司,成立于1837年,现在仍然是大的化学用品公司,kii、olay、飘柔、海飞丝、潘婷、沙宣、舒肤佳都是其旗下的子品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德国西门子股份公司,创立于1847年,直到依然是全球电子电气工程领域领先的技术企业;瑞士雀巢集团,成立于1867年,依然是全球大的食品制造商像这样的百年企业还有很多,正是因为公司有着独立的人格,哪怕股东变更交替,公司都能依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得以持续发展。二、股东有限责任的承担方式在现代公司制度设立之前,投资者和企业之间在人格、权利、责任上没有区分,特别是没有责任承担方式上的区分,这使得人们在交易过程中大多以个人财产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承担方式虽然有利于责任的追溯,但是无限连带的责任承担模式使得商人对于较高风险的项目和商业模式保持一种极为谨慎的态度。随着两次的开展,大量的发明创造涌现。当时的情况和由互联网带来的创业潮极为类似,有大量的发明家和创业者希望将个量的发明变成批量的商品,但是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商业运作的支持,所以当时工匠出身的发明家和创业者也极为渴望得到天使轮、a轮、b轮等的融资。这一方面是出于创业者对资金的渴望,另一方面是由于发明创造的商品化过程需要投入的资金体量极大,而其市场前期又存在极大的不确定,如果采用无限连带的责任承担模式,那么在极大的风险系数面前是鲜有人愿意铤而走险资助这些工匠发明的新事物的。商法的制定并不是闭门造车,而是来源于对商事行为的结。在1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一时期西方主要的资本主义,特别是英国、德国和美国陆续颁布了法律,确定了股东的有限责任,这一举措极大地鼓励了投资,促进了资本的集聚。正如20世纪初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长(butler)所言,有限责任形态的公司乃当代的创举,以至于蒸汽机和电子的发明也无法与其媲美,没有有限责任形态的公司,蒸汽机和电子会无所作为。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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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公司与股权相关知识
节 企业法人的含义
第二节 股权与公司财产权
第三节 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
第二章 公司股权设计基本战略
节 公司股权设计的阶段和类型
第二节 公司股权设计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公司股权设计的方法
第三章 股权结构与治理设计及股权动态规划
节 股权结构与治理设计
第二节 股权动态规划
第四章 公司股权□动及相关法律问题
节 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股权□动
第二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股权□动
第三节 股权□动的模式与效力
第四节 股权□动的法律
第五章 公司股权激励设计及相关法律问题
节 股权激励概述
第二节 公司股权激励设计
第三节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案例分析
第四节 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五节 公司股权激励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六章 双重股权结构及相关法律问题
节 双重股权结构概述
第二节 双重股权结构的合理及在我国的适用探讨
第三节 双重股权结构法律问题分析
第四节 我国双重股权结构制度的构建及完兽
参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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