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法律解释权的配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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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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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胜强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R2库 11-18
上书时间2024-11-2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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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胜强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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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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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3-07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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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228326
-
定价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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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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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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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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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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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0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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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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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法律解释权的配置研究》分上下两篇,上篇为法律解释权配置的历史考察,下篇为当代中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上篇沿着法律发展的轨迹考察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中华法系代表性国家法律解释权的配置状况,探讨了法律解释权配置的历史演变问题。下篇归纳和总结了当代中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地方国家机关法律解释权的配置和行使问题,并立足我国法律解释权配置的现实条件,提出了改进我国法律解释权配置的基本思路。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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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胜强,郑州大学法学教员,研究领域为法治理论、法律方法与司法制度;近年来独立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四部,其中独著三部;独立完成国家社科项目一项,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三项。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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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法律解释权配置的历史考察
第一章罗马国家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一、王政时期与共和国前期——僧侣团掌握法律解释权
二、共和国后期——法学家实际上拥有法律解释权
三、帝政前期——法学家公开掌握法律解释权
四、帝政后期——法律解释权由法学家转至皇帝
五、罗马的司法者——一度拥有法律解释权
第二章法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一、法兰西王国时期——法律解释权由不同主体行使到最高司法机关行使
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立法者拥有法律解释权
三、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以来——法院和法官逐渐掌握法律解释权
第三章德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一、中世纪封建国家时期——法律解释权控制在多种主体手中
二、封建社会后期到第一帝国时期——由立法者掌握法律解释权到法官行使有限的法律解释权
三、魏玛共和国以来——逐渐公开承认法院和法官的法律解释权
第四章英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一、盎格鲁一萨克逊时期——法律解释权的配置较为模糊
二、封建法律体系形成时期——逐步确立法官的法律解释杉
三、封建社会后期和资本主义社会前期——逐渐巩固法官的法律解释权
四、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来——完全确立法官的法律解释权
五、关于英国法律解释权配置的说明
第五章美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一、18世纪以前——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不确定
二、18世纪到19世纪前期——逐步确立法院的法律解释权
三、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前期——法院保守地行使法律解释权
四、20世纪中期以来——法院与时俱进地行使法律解释权
第六章古代中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一、奴隶社会时期——王权之下由神职人员和司法官行使法律解释权
二、封建社会时期——皇权之下以官府为主私人为辅行使法律解释权
三、古代中国法律解释权配置和行使的特点
第七章近现代中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一、清末和中华民国时期——形式上由最高司法机关行使法律解释权
……
下篇当代中国法律解释权的配置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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