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的公司决议制度 吴飞飞著 著 无 编 无 译 新华文轩网络书店 正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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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飞飞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9787522842721
出版时间2024-1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页数237页
定价98元
货号1203463083
上书时间2024-12-1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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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致力于全面分析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对公司决议制度适用的影响以及公司决议制度对前者的冲击和“反哺”问题。《民法典总则编》颁布后, 其第134条在世界范围内首次明确认定决议行为的法律行为属性, 自此公司决议成为民事法律行为“大家庭”中的一员。但是我们过去的公司决议制度长期与法律行为理论间隔甚远, 公司决议纳入法律行为体系后, 势必会对公司决议制度的法律适用带来全新的影响。同理, 作为新成员的公司决议制度也势必会对整套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及其制度体系带来冲击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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