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字条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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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字条旨版)

党史党建读物 新华书店全新正版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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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09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1201946076

上书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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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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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2019年6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会议指出,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是继承和发扬党管农村工作优良传统、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 本书主要收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两个文件,并附加条旨,方便读者阅读查找条文。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9-09
  • 版次 1
  • ISBN 9787521603873
  • 定价 10.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内容简介】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大字条旨版)》。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每年出版图书约1000种,涵盖法律法规、法律工具书、法律基础知识读物、法律职业考试、法律实务、法学学术、法律教材教辅、党政、大众社科等领域。出版形式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及互联网产品等。发行渠道涵盖网上书店、全国各省市新华书店和民营书店。 
  中国法制出版社多年来在法律图书市场总体占有率、品种规模、出版效率上保持行业前列。近年来,多种图书入选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或重点图书推荐目录,多种图书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等省部级以上优秀图书奖,多个转型融合发展项目获得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目录】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第二条【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第三条【“三农”问题重要地位】
第四条【党的农村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领导体制】
第六条【党中央的全面领导】
第七条【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省级党委的职责任务】
第九条【市级党委的职责任务】
第十条【县级党委的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各级党委职能】
第十三条【农村工作领导决策机制】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十四条【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及任务】
第十五条【党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及任务】
第十六条【党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及任务】
第十七条【党对农村社会建设的领导及任务】
第十八条【党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及任务】
第十九条【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及任务】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卜
第二十一条【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二条【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发挥改革的推动作用】
第二十四条【发挥投入的支撑作用】
第二十五条【发挥科技教育的引领作用】
第二十六条【发挥乡村规划的导向作用】
第二十七条【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第六章 考核监督
第二十八条【健全考核机制】
第二十九条【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第三十条【推进实绩考核制度】
第三十一条【问责及约谈】
第三十二条【履行职责规定】
第三十三条【激励机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地方党委可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解释机关】
第三十六条【生效时间】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第二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及职能】
第三条【指导思想、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乡镇党委任期及产生】
第五条【村党组织设立、任期及产生】
第六条【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党组织的设立、领导】
第四十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章 领导和保障
第四十一条【县级党委的主体责任】
第四十二条【乡镇党委的直接责任】
第四十三条【乡镇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保障规定】
第四十四条【经费保障】
第四十五条【关心激励规定】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制定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解释机关】
第四十八条【生效时间及溯及力】
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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