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现货新书}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2014全新版 9787511856166 杨帆,法律考试中心

{正版现货新书}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2014全新版 9787511856166 杨帆,法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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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

作者杨帆,法律考试中心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56166

出版时间2013-10

装帧平装

开本大32开

定价38元

货号8137378

上书时间2026-01-28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国际法导读:试题特点与复习方法第一讲 导论 一、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第二讲 国际法主体 一、国际法主体概述 二、国家 三、国际组织第三讲 国际法律责任 一、国际法律责任概述 二、传统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 三、国际法律责任形式第四讲 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一、领土 二、海洋法 三、国际法上的特殊空间 四、国际环保法第五讲 国际法上的个人 一、国籍制度 二、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三、国际人权法第六讲 外交关系法和领事关系法 一、外交关系法 二、领事关系法第七讲 条约法 一、条约法概述 二、条约的缔结 三、条约的效力 四、条约适用第八讲 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 一、概述 二、国际争端的强制性和政治性解决方法 三、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第九讲 战争和武装冲突法 一、概述 二、作战规则 三、战争犯罪  国际私法导读:试题特点与复习方法第一讲 国际私法概述 一、国际私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 三、国际私法的渊源第二讲 国际私法的主体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第三讲 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一、法律冲突 二、冲突规范 三、准据法第四讲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一、定性 二、反致 三、外国法的查明 四、公共秩序保留 五、法律规避第五讲 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 一、民事主体的法律适用 二、时效、代理、信托的法律适用 三、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四、债权的法律适用 五、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六、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七、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八、继承的法律适用第六讲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一、国际商事仲裁 二、国际民事诉讼第七讲 区际司法协助 一、区际文书送达 二、区际调查取证 三、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 四、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  国际经济法导读:试题特点与复习方法第一讲 国际经济法导论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国际经济法与相邻部门法之间的区别第二讲 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二、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讲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律制度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律制度第四讲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 一、汇付和托收 二、银行信用证第五讲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一、《对外贸易法》 二、我国的贸易救济措施第六讲 WTO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三、WTO的重要协议 四、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第七讲 国际经济法其他领域的法律制度 一、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二、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三、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四、国际税法

内容摘要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内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如下特征:(1)各国公认,即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接受;(2)具有普遍意义,即其适用范围是国际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3)构成国际法基础;(4)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自卫权。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部分,是鉴别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要标准。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内容。
    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当然,主权不是绝对的,也要受到公认的国际法的制约。近年来,“保护的责任”概念和相关论述,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该论述承认主权的基石作用的同时,强调主权者对内和对外所承担的责任,主张国际社会对于“不愿或不能履行责任的‘失败国家…,应该采取应对行动,并且提出了相应的程序和措施。但是,“保护的责任”论述中的诸多内容尚未在国际社会达成一致,其中争论的焦点是如何避免其可能成为一些国家擅自对他国进行干涉,特别是武力干涉的借口和依据。
   2.不干涉内政原则
   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也就是说,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内政”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上的概念,一个国家在本国境内的某些行为,也可能是违反国际法的,别国对此违法行为的干预并不构成对内政的干涉。比如一国在本国境内扣留外国外交代表做人质就不属内政的范围。再如某国在国内实施种族隔离,也不是内政,因为这是被整个国际社会所禁止的犯罪行为。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对别国进行干涉,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政与外交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别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   
  ……

精彩内容
本书以杨帆老师的课堂授课为基础,集聚了杨老师多年的讲授经验和授课精华。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命题规律和特点,总结分析了“三国法”的考试要点,重点讲解考试难点。为更好服务考生,本书根据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第一时间免费增补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媒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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