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现货新书} 当代经济刑法学 9787565312595 李瑞生,热依木江,徐疆著

{正版现货新书} 当代经济刑法学 9787565312595 李瑞生,热依木江,徐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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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

作者李瑞生,热依木江,徐疆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5312595

出版时间2012-08

装帧平装

开本小16开

定价95元

货号7969165

上书时间2025-12-11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第一章  经济刑法导论
第二章  经济犯罪
第三章  经济刑罚
第四章  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犯罪
  第一节  有关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滥用职权罪(第397条)
  第三节  玩忽职守罪(第397条)
  第四节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第五节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398条)
  第六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第402条)
  第七节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第417条)
  第八节  受贿罪(第385、386、388条)
  第九节  行贿罪(第389条)
第五章  有关公司、企业的犯罪
  第一节  有关公司、企业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4条)
  第三节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第134条)
  第四节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135条)
  第五节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37条)
  第六节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
  第七节  对单位行贿罪(第391条)
  第八节  单位行贿罪(第393条)
  第九节  单位受贿罪(第387条)
  第十节  虚报注册资本罪(第158条)
  第十一节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59条)
  第十二节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第160条)
  第十三节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第179条)
  第十四节  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
  第十五节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
  第十六节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
  第十七节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
  第十八节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第165条)
  第十九节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第166条)
  第二十节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167条)
  第二十一节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第168条)
  第二十二节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第168条)
  第二十三节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第]69条)
  第二十四节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69条之一)
  第二十五节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
  第二十六节  职务侵占罪(第271条)
  第二十七节  挪用资金罪(第272条)
第六章  市场中介组织犯罪
  第一节  市场中介组织犯罪概述
  第二节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231条)
  第三节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第229、231条)
第七章  有关竞争的犯罪
  第一节  有关竞争的犯罪概述
  第二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第414条)
  第三节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221条)
  第四节  串通投标罪(第223条)
  第五节  合同诈骗罪(第224条)
  第六节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224条之一)
  第七节  非法经营罪(第225、231条)
  第八节  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第九节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第十节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
第八章  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
第九章  有关产品质量的犯罪
第十章  有关广告的犯罪
第十一章  有关城市房地产的犯罪
第十二章  有关金融监管的犯罪
第十三章  有关证券、期货的犯罪
第十四章  有关保险的犯罪
第十五章  有关国有资产的犯罪
第十六章  有关环境的犯罪
第十七章  有关自然资源的犯罪
第十八章  有关财税的犯罪
第十九章  有关金融的犯罪
第二十章  有关会计和审计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有关对外贸易的犯罪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即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法定程序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秘密事项,涉及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及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安全及司法、政党活动等各个方面。关于国家秘密的级别,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指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指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泄露国家秘密指泄露上述三个级别的秘密。泄露,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使国家秘密被不应当知悉者知悉,以及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泄露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口头的、书面的,或者提供秘密文件让他人阅读,或者非法复制或窃取后送给单位或个人,等等。
  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根据秘密的级别、数量、次数、泄露时间、地点、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①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故意泄漏国家秘密情节严重②:(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他们的职务行为特点决定了他们掌握国家秘密的机会多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以成为这两种罪犯罪主体的可能性大,实践中发生的案件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由于某种原因知悉国家秘密事项,因而也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刑法第398条第2款规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也可以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③
  ……

精彩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犯罪案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为了有效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当代经济刑法学》将各种各样的经济犯罪划分为经济法主体犯罪、市场监管犯罪和宏观调控犯罪三大类,从刑法知识论的角度对当代经济刑法学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研究。为了促进研究生法律英语水平的提升,《当代经济刑法学》对各种具体经济犯罪的刑法规定提供了英文翻译。此外,本书还通过思考题、司法考试真题、案例讨论等形式,为学习和研究经济刑法学提供了重要的平台。本书由李瑞生、热依木江、徐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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