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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进学,张玉洁,夏泽祥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有限公司
ISBN9787542674616
出版时间2020-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18元
货号11400135
上书时间2025-12-11
第一章
宪法解释制度相关概念辨析
有宪法文本,则必有解释。任何通过语言写成的文本,皆具有模糊性与不确定性,在将普遍的文本规范适用于特殊事物或特定情形时,均需作出解释。目前,世界上193个成员国中,除了英国、以色列等个别国家没有成文宪法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均颁布了成文宪法,在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过程中,都确立了各自的宪法解释制度,包括解释主体、解释对象、解释程序、解释方法等。然而,宪法解释制度自身与诸多相关制度,如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司法审查、违宪审查、合宪性解释等,在内涵上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有明显的差异。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司法审查、违宪审查、宪法诉讼、宪法诉愿等均可导致对宪法的解释,因此,要理解与明晰宪法解释制度,就需对与之相关的概念或范畴作出必要的辨析,方可明了宪法解释制度之道。
一、宪法解释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学者针对宪法解释的概念已经作出了解释,迄今为止,最具代表性的解释,总结如下:
第一,1983年李全德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解释只是对宪法规定的原有内容和涵义进行科学的、符合立法原意的阐明。①
第二,1984年肖蔚云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的解释就是对宪法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界限的阐明。②
第三,1990年王玉明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解释是指对宪法规范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等问题所作的说明。①
第四,193年蔡定剑、刘星红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解释是一项特殊的立法解释,与其他法律解释不同,宪法解释的机关是专一的。它不存在对宪法的立法解释和执行解释的区分问题,对宪法的解释都是立法性解释,具有最高权威;宪法解释机关专一性,并不意味着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解释。立法解释是指制定法律机关作出的,为使法律准确适用对其条款的立法含义的明确说明。②
第五,1994年由张庆福主编、社会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宪法学基本理论》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它是指宪法解释机关依据立宪精神对宪法规范的内容、涵义和界限所做的说明。从广义上说,在宪政实践中,解释和影响宪法的组织很多,立法机关的立法是解释宪法,行政首长甚至政党、社会团体也在解释和影响宪法。从狭义角度和直接意义上说,单指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规范含义的说明。③
第六,1997年由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莫纪宏的《宪政新论》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解样,映名思义,机是自解样先法的机构依照一定的解释程序对宪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和说明。④
第七,199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周叶中主编的《宪法学》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当人们对宪法的有关条文内容存在不同理解时,由有权解释机关阐明其含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⑤2001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周叶中主编的《宪法》对宪法解释的释义基本与上述定义相同,即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当人们对宪法的有关条文内容存在不同理解时,由有权解释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阐明其含义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第八,1999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朱福惠主编的《宪法学新编》对宪法解释的释义是: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规范的具体内容或对宪法的原则和精神所作的阐释。⑦
第九,2000年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许崇德主编的《宪法学》对宪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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