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新书 为了中国民法 9787516120576 梁慧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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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慧星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16120576
出版时间2012-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82元
货号7929738
上书时间2025-01-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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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梁慧星,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1985-1988年担任《法学研究》副主编;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现任《法学研究》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第四、五、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独著:《民法总论》(第四版)、《民法解释学》、《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第二版);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目录
代序言
专题研究
论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所有权
试论侵权行为法
所有权形式论
民法时效研究
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问题
关于实际履行原则的研究
我国民法是否承认物权行为
论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严格责任
论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法
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性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市场经济与公序良俗原则
立法论争
原始回归,真的可能吗?――读《权利相对论――权利和(或)义务价值模式的历史建构及现代选择》一文的思考
是制定“物权法”还是制定“财产法”?――郑成思教授的建议引发的思考
谁在曲解宪法、违反宪法?――正确理解宪法第十一条、揭穿个别法理学教授的谎言
松散式、汇编式的民法典不适合中国国情
历史回望
中国民法学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
难忘的1979―1986――为祝贺导师王家福先生八十大寿而作
内容摘要
我国从1979年开始纠正经济指导思想上的自然经济观点,执行了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和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方针,并逐步对原有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对计划制度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制度,包括工矿产品的统一调拨制度、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和居民日用消费品的凭票证定量供应制度,均已被打破。国家只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矿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他大多数产品则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已经废除,日用消费品除主粮及食用植物油暂时保留定量凭证供应外,接近自由买卖。计划制度的改革和经营者自主权的扩大,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过去曾经长期存在的商品供不应求现象已被消灭,一个多渠道、少环节、购销两旺、少见繁荣的社会主义商品市场已经形成,除少数商品如能源、三大材等仍供不应求外,大多数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均能满足供应,按照经济学家的说法,已由卖方市场发展为买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生活中发生的根本性变化,要求法律保障合同当事人在遵守法律和国家计划指导的前提下享有广泛的合同自由权利,其中当然包括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以及在对方违约时拒绝实际履行的权利。亳无疑问,实际履行原则已很终丧失其存在根据和重要性。
……
精彩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专题文集:为了中国民法》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主持编辑的学术论著汇集,作者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内容集中反映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在相关学科、专业方向中的专题性研究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专题文集:为了中国民法》体现了著作者在科学研究实践中长期关注的某一专业方向或研究主题,历时动态地展现了著作者在这一专题中不断深化的研究路径和学术心得,从中不难体味治学道路之铢积寸累、循序渐进、与时俱进、未有穷期的孜孜以求,感知学问有道之修养理论、注重实证、坚持真理、服务社会的学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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