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新书 山羊胡公文讲堂系列:讲解公文理论+赏读公文精品(套装共2册) 9787548457398 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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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森林
出版社哈尔滨
ISBN9787548457398
出版时间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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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67元
货号31092004
上书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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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山羊胡公文讲堂系列·胡讲解公文理论》
目录
Ⅰ 第一章 公文写作概述
一 公文的基本特点 / 003
二 公文的主要作用 / 005
三 公文写作的要领 / 006
Ⅱ 第二章 常用文种写作要领
一 领导讲话 / 013
二 工作报告 / 015
三 调研报告 / 018
四 总结材料 / 021
五 信息与简报 / 024
六 经验介绍材料 / 027
七 会议纪要 / 032
八 工作方案 / 034
Ⅲ 第三章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素
一 立意:言之有方 / 039
二 主题:言之有核 / 046
三 结构:言之有序 / 056
四 内容:言之有物 / 064
五 语言:言之有味 / 066
六 文气:言之有脉 / 070
Ⅳ 第四章 公文写作的方法运用
一 段头撮要的运用 / 079
二 提纲的运用 / 083
三 思维导图的运用 / 087
四 逻辑的运用 / 088
五 意群的运用 / 093
六 起承转合的运用 / 097
七 消极修辞的运用 / 099
八 创新的运用 / 102
九 思维的运用 / 105
Ⅴ 第五章 公文中的主要问题
一 常见问题 / 111
二 修改要旨 / 114
附录1:加强文稿起草基础工作的八项规程 / 117
附录2:重大文稿起草流程规范 / 120
附录3:推荐阅读 / 122
参考文献 / 123
我与我的周旋(代后记) / 124
内容摘要
《山羊胡讲解公文理论》:内容简介:本书是是作者多年积淀之所得,作者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体会,提炼总结了公文写作的诀窍和要旨,并结合大量实际案例,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深入剖析,直入公文写作之堂奥,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实践性。党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文秘人员、高校师生以及有志于提升写作能力的广大职场人士,均能从中获得裨益。
《山羊胡赏读公文精品》:内容简介:作者胡森林拥有20年丰富的文字工作经验,这本书是他对公文写作的一次系统思考,对精品公文范例的一次精辟赏读,阐释了写作者在职场上的行稳致远之道。作者借助赏读的形式,将公文写作课生动地融入,一一破解公文写作难题,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公文写作背后的要义。从写作的素养到行文的技巧,再到文本的打磨,一步步深入公文写作的内核,使读者在轻松阅读中掌握写作心法。
精彩内容
《山羊胡讲解公文理论》第一章公文写作概述一 公文的基本特点按照词典的解释,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从上述定义来看,公文属于应用文范畴,而且是一种特定的应用文。除了具有应用文的一般特性,它还有四个明显的特点,即政治属性、法定作者、法定效力、特定格式。
政治属性。公文是政治的产物,是发文者意志的表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不同时代、不同性质的政党和国家,有不同的为政治服务的公文。在我国,行政公文具有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处理机关行政公务的重要职能,这就决定了它的基本内容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指挥意图、行政意向,是公务往来活动情况的系统记录。这就要求公文作者首先要有很高的政治素养,所写的内容绝不能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相互冲突。党的十九大之后,如果说新时代对公文有什么新要求,那么,更加突出鲜明的政治性是摆在首位的,这是每一位公文作者必须牢牢把握的第一原则。
法定作者。公文由谁来起草、谁来修改、谁来审核、谁来定稿签发,是由规章制度按照内部分工明确规定的。写一般文章,属于文责自负。比如某个人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发布了一篇博文,无论是赢得网友点赞还是招致一片骂声,毫无疑问,其对象都是指向作者个人。但公文则不同,公文写作的文责由最后签发者来承担。比如公文作者甲起草了一项规章制度,经过一系列审核、修改,最后由领导乙正式签发,如果这项制度中存在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情况,导致无法执行,其后果应该由领导乙而不是起草者甲承担。另外,公文属职务作品,归属于单位或使用者所有。比如政府的工作报告一定归属于政府所有,某单位领导出席会议时的讲话稿归属于这位领导所有,这与工作报告或讲话稿是谁起草的没有关系。
法定效力。公文起指挥、报告、沟通、说明等作用,是一种交流和管理的工具,其效力来源于它所属机关或组织的法定权力。公文所涉及的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贯彻执行。如果有不同意见,只能以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或组织反映,在公文效力未丧失前,必须遵照执行。违背公文所规定的内容,就意味着不服从管理,理所应当要受到相应的处理或惩罚。发文机关或组织的职权范围越大,公文的权威性就越强,作用的范围也越广。公文的法定效力决定了它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也决定了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与公文的法定效力相关,部分公文还有保密性的特点。
特定格式。公文有自己独特的行文方式和写作体例。对正规的公文,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版)规定了决议、决定、公告、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等15个文种的撰写规范。即使是讲话材料、工作报告、介绍性文字、会议纪要、工作方案等,也有特定的要求,不能像写一般文章一样,随兴而起,随心所欲,而是要严格按照特定的格式来写。比如把请示照着批复的格式来写,报到上级机关去,岂不是闹笑话吗?被上级机关打回重写事小,如果因此耽误了重要工作的时效,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使对公文有所创新,也只能针对公文的主题、结构、语言、内容等要素进行创新,不能对公文的格式有任何的突破。所谓官样文章,即没有个性的公文,而这恰恰是公文的一个特点。
所以说,公文姓“公”,就是指公文具有这些显著的特点。公文写作是职务行为,是为了对工作更有利,发挥好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实现“公文为公”的目的和宗旨。公文是为了促进工作,这既是公文的本质属性,又是对公文作者的根本要求。
二 公文的主要作用公文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领导和指导作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在特定范围内承担着组织、指挥、管理的职责,而实施这些职责的基本工具之一,就是公文。大到国家机器的运转,小到一个企事业单位内部工作的有序开展,都跟公文的组织、指挥、管理作用密切相关。实际上,公文的构思、起草、定稿、发布的过程,就是领导和管理工作的筹划和实施过程。因此,一般来讲,上级机关的公文对其下级机关的工作发挥着直接的领导和指导作用。
规范和约束作用。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文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强制的性质,如条例、规定、办法、制度、细则等。这类公文是对一定范围内人群行动的准则或行为的规范,具有明显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一旦发布生效,就必须遵照执行,不得违反。比如,某单位发布了一项有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制度,那么凡是属于制度适用范围内的干部,都必须遵守制度中有关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的约束,超出使用面积必然面临相应的处分。
沟通和联系作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通过制发公文联系和商洽工作,传递和反馈信息,介绍和交流经验。正是在各种纵向、横向的联系和沟通中,上情得以下达,下情得以上达,友邻单位得以互通信息,思想认识得以统一,各项工作能够正常而有序地开展。下行文中的通知、通报,上行文中的报告、请示,还有作为平行文的函,都有交流信息、商洽协调的基本功能。有了公文作为信息流通的渠道,上下级机关才有可能做到耳聪目明,不至于闭目塞听。
宣传和教育作用。领导讲话、会议纪要、通报等许多重要公文,有明显的宣传教育作用。比如一篇领导讲话稿,针对一段时期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某一问题或认识的偏差,摆事实,讲道理,进行启发引导,使大家明白应该确立什么立场,坚持什么原则,厘清未来的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的具体措施,可以有效地起到引导思想、启发思路的宣传教育作用。再比如一篇工作总结,在做出工作部署、提出工作要求的同时,往往要分析国际国内形势,阐明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的工作思路,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以便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还有一些公文,如表彰性或批评性的通告,本来就是为了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而制发的,其宣传教育作用更为突出。
依据和凭证作用。公文反映了发文机关的意图,具有法定效力,是收发机关做出决策、处理问题、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凭证。上级发布的公文,是下级开展工作的依据;下级上报的公文,是上级决策的依据;本级机关自己制作的公文,是自己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真实记录和依据。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一项具体的事务该如何处理没有把握,就查找相关的公文,看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然后按照规定行事。对某次会议的情况不够了解,就查找那次会议的纪要,即可以获得清晰可靠的材料,这些都是公文依据和凭证作用的具体表现。因此,很多重要的公文,都需要归档保存很长时间,以便需要时能够便捷、准确地予以查找利用。
三 公文写作的要领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它在使用写作方法时必须符合它的特点和要求。它是一种工具,必须体现职能,注重实用;它有法定效力,必须条理清晰,表达严谨;它是一种特定文体,必须文字平实,准确简练,文风朴实。除了遵从文字通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观点与材料统一等写作通则,公文还要将那种庄重、准确、朴实、精练、严谨、规范的语言特点体现出来,这是公文写作一项重要的基本功。
鉴于此,在公文写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想清楚。公文写作,立意是第一位的,技巧是第二位的。在动笔之前,先要想清楚,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为什么要写这篇公文?写这篇公文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问题的原因在哪里?重点、难点、焦点在哪里?如何去解决问题?有什么办法和措施?这些办法和措施有没有可操作性?把这些问题都研究清楚了,文章的立意也就准确了,主题也就明确了,重点也就突出了,就不会出现受众不知道在说什么、不知道要干什么的困惑。只有公文作者想清楚了,公文受众才能看明白。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动笔前问自己的问题越多,对问题的回答越充分,表明你对这篇文章想得越清楚,文章自然就能写得越好。写公文最忌讳的就是,一接到写作任务,不假思考,立刻奋笔疾书,先把自己肚子里有关的东西一股脑儿地倒出来。这样写出来的公文,要么缺乏全局考虑,切入点过于片面,容易忽视公文写作的要点;要么逻辑混乱,不能自圆其说,不具备对工作的指导作用,在初审时绝大多数都需要推翻重写。所以,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写公文也是一样的道理。动笔前不先想清楚,或者思维混乱,想不清楚,必定导致写作的失败。
二是说明白。想清楚的事情,还要准确无误、明明白白地表达出来。这就是说,写公文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这是公文起草者必须具备的基本功。把形势讲明白,把道理讲明白,把问题的原因讲明白,把措施讲明白,该突出的重点要突出,该强调的意见要强调,使脑子里想清楚的,变成纸上写清楚的,变成受众能够看明白的、听明白的。用字用词要准确,不能出错别字;句子要通顺,不能出现病句、有歧义的句子;标点符号要适当,不能乱用标点符号;语言要规范、严肃,不能出现官方发布的禁用词,特别是在使用一些政治语言时,必须与党和国家正式文件或新华社的表述保持一致,绝不能随意使用。更重要的是,逻辑要清楚,层次要分明,语言要简洁明快,文字如行云流水,读起来让人知其所云,让公文发挥出真正的效用。文字表达方面的能力素质,一方面需要多读与多写的长期积累,另一方面也需要掌握一些技巧或者所谓的套路,这些内容将在后续的章节有所介绍。下面,先看一篇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改定的例文,体会一下什么叫作“说明白”。
中共中央关于召开七届二中全会的通知中央定于三月一日起在原驻地召开第二次中央全会,会期五天至七天。你们接电后,望即布置现在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各前委工作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除留必要的人主持工作外,均应尽可能地按时到达,并即将到会的与留下主持工作的同志名单,先行电告。西北野战军因作战在即,德怀同志是否能到会请加考虑。向前同志病体如不便车行,可不来参加。郑位三、陈少敏两同志现在养病期中,请东北局、华东局分别通知他们考虑是否能来,如不便远行亦可不来。现在港、沪的刘晓、刘长胜两同志因路远不可能参加。李井泉、陈丕显两同志不是中央委员,因为他们各担任一个方面的工作,应邀他们参加此次会议。
这篇公文最显著的特征就是用语朴实,简单明了。仅仅七句话,就把与会者开会的时间、地点、会期等会议通知的基本要素,以及参会人员名单的反馈,部分同志能否到会的考虑都说得清清楚楚,不穿靴、不戴帽,无空话、套话,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有的放矢,简洁明快,让人一看就懂,一说就清,一听就明,正所谓“要言不烦,文约意丰”。从这份会议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出,什么样的文风才是好文风。这就是简洁明了,平实易懂,言之有物,实在管用,归结起来三个字“短、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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