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清代外销通草水彩画《量刑定罪(4幅)》—原彩色手工绘制 原实木画框 大尺寸(45x32.5cm)
¥
6500
八五品
仅1件
题名通草画
年代清晚期 (1851-1911)
类别设色(彩色)
材质复合材质
装裱形式镜框
尺寸45 × 32 cm
上书时间2025-01-0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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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幅画框尺寸:45x32.5cm
画心尺寸:29x17cm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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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进入19世纪以后,通草纸(文献中也误作“米纸”)常被用於绘画。通草纸脆薄易碎,但其大小、价格和特殊的纸面结构很适合用於绘制外销画。
伊凡·威廉斯(Ifan Willams,英国约克大学)因一个偶然机会接触到中国近代的通草纸水彩画,开始了收藏和研究,并于2001年9月向广州博物馆赠画70幅,并由中华书局据其藏品出版了《西方人眼里的中国情调》。这使中国学者深入了解18、19世纪曾经在广州大量生产外销的这种手工艺品。伊凡·威廉斯在“古代中外关系史:新史料的调查、整理与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做了《中国外销通草水彩画—来自欧洲的观察》(Chinese Export Watercolour on Pith-A European Perspective)的发言,并亲自演示用通脱木的芯茎切片如何制成通草纸画。在1985年,刘海粟最早发表了中国在外销画的文章。黄时鉴先生则指出伊凡先生的贡献在于注意到了外销画中并不占据重要位置的通草画,并预言随着通草画研究的深入,通草画等近代外销画一定会成为中国绘画史中的重要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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