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释解与应用(法律适用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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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释解与应用(法律适用卷)

26.62 3.0折 88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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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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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凤云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8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7

上书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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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梁凤云 著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1-08
  • 版次 1
  • ISBN 9787509330340
  • 定价 8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470页
  • 字数 506千字
【内容简介】
  司法批复是最高司法机关针对行政审判实务中疑难、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的答复意见。行政诉讼法的内容比较原则。按照法律规定,下级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意见既对该具体案件有约束力,也对同类案件有参考价值。因此,司法批复具有类似法律规范的普遍适用性。这些司法批复属于广义的司法解释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释解与应用(法律适用卷)》是对司法批复的解释,实务意味浓厚。本书在阐述相关实务问题时,也闪耀着理论的光芒,相信对于行政法学研究也会有所助益。
【作者简介】
  梁凤云,1974年生,山西盂县人,法学博士,现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1993年至1997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行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2003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6年获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论著有:《行政诉讼判决研究》(博士论文)、《行政诉讼判决之选择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行政法学》(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合著)、《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合著)、《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合著)、《一般行政法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合著)、《行政诉讼证据案例与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主编)、《行政诉讼证据实证分析》(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主编)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目录】
一、公安管理

1.对无财产的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可以适用罚款

2.铁道部和公安部对铁路公安部门处罚权的规定一致

3.出售淫秽物品行为终了以及追诉时效的判断

4.治安管理处罚的追诉时效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裁决合法性的判断

5.公安机关无权依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地方政府规章行使没收的行政处罚

6.公安部道路交通规章与行政法规不一致的,应当适用行政法规

7.农用运输车的管辖问题

8.司法解释适用于解释生效后发生的案件或者正在审理的案件

9.省级人大对地方政府规章的解释有效

10.下级公安机关作出与上级公安机关相冲突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

11.公安交警部门不能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受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2.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有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劳动教养

13.劳动教养行政案件无须复议前置

14.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5.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分的,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6.对仅有一次盗窃行为的公民不能实行劳动教养

三、工商管理

17.国务院批准的文件视为行政法规可以直接引用

1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的行为处以强行收购退还价款的处理决定缺乏法律根据

19.借用执照不应当认定为无照经营

2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倒卖烟草的职权及其管辖

2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对无合法证明的进口汽车进行查处

22.法律、行政法规对个体诊所办理营业执照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地方性法规

2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在处罚主体方面与《行政处罚法》是特殊规定与般:规定的关系

2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范性文件扩大了《商标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5.学校向学生推销保险收取保险公司佣金入账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26.“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的扩大解释

27.专利侵权中的“全面覆盖”原则

28.《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与《行政处罚法》相抵触不予适用

……

四、土地和房屋管理

五、工伤认定

六、劳动保障

七、矿产资源管理

八、药品监督管理

九、水资源管理

十、质量监督

十一、税务管理

十二、公路管理

十三、农业管理

十四、林业管理

十五、建设管理

十六、计量管理

十七、物价管理

十八、港务管理

十九、银行业监管

二十、盐业管理

二十一、海关监管

二十二、外汇管理

二十三、对外贸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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