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据》/立分据汪人顺.生有长子仙岳.次子仙高。现请大队干部暨亲戚议定分据如下:长子仙岳分得正间楼上2.8丈(其前面4尺作为公路),正间楼下,前面2丈,中堂楼上上面半间后面2.3丈,中堂楼下面西面半间后面1.6丈。次子仙高分得坐起楼上2.8丈……立据人汪人顺,听据汪仙岳、汪仙高,中见人汪华庭、汪仙春、王福照、张锦法,持笔黄正中,公元一九七五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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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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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持笔黄正中
年代1975-02
材质纸质
尺寸26 × 18.7 cm
货号C2024-5-13-2
上书时间2024-05-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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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有脏渍。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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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页(页是单面/已上图3幅)。见图原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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