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廿七年/谨呈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孔/呈为声叙事实,附呈切结,再请澈查核办,并先批示祗遵事,並先批示衹遵事。查商於上年九月间有案经遵章纳税,取得印照粘贴之松阳土烟一担(即二件)寄龙泉县查川镇周集成店内,龙云景烟酒稽查所稽查员王周朝即王骏华、因索诈不遂诬作私烟报该所转报处属烟酒稽征分局...转请浙江烟酒印花税局撤销原处分…(手写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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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五品
仅1件
制作者呈为声叙
年代民国27年 (1938)
材质纸质
尺寸68 × 25 cm
货号D2024-1-15-2
上书时间2024-01-1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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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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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68/25厘米。1页。(页是单面/已整本上图3幅)。见图原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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