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4年河南省临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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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地契房照类-----1954年河南省临汝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草契+契税收据"三联单"8895

80 八品

仅1件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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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河南省临汝县人民政府

年代1954-11

材质纸质

尺寸50 × 49 cm

货号2024032708

上书时间2024-03-27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1954年11月9日,河南省临汝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草契+契税收据"三联单"8895
-----该县名称已经取消, 现在是河南省汝州市,历史上这个"临汝县"名称,三易其稿, 用过三次,取消三次, 各个收藏网站上,关于临汝县的单据比较少. 此三联单地契有虫蛀漏洞和破损, 请买家仔细看图
商品描述
1954年河南省临汝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草契+契税收据"三联单"8895
三联单为 : 临汝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草契+契税收据",
1954年11月9日,临汝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内容为: 新主"裴林修",旧主"裴长有", 裴林修购买贰亩叁分玖厘0毫,肆等田地,价格人民币239万元. 税率为 6%. 加盖'临汝县人民政府印" 官印,
1954年11月6日,临汝县第十区谷南乡人民政府草契约内容为: 出人"裴长有", 承人 "裴林修".  填写有坐落位置,四至,面积,田地等级,田地产量,产价. 加盖",临汝县第十区谷南乡人民政府"文字名章,
1954年11月9日,临汝县人民政府契税收据, 契税额143400元, 契纸2000元,加盖"临汝县人民政府契税会计" 篆字印章,
骑缝加盖"河南省财政厅印"篆字官印,
加盖"临汝县契税票照专用钤印"篆字官印,
加盖" 临汝县印" 篆字官印,

------临汝县 (今平顶山市汝州市)
临汝县是历史上的一个地名,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之一。历史上先后一共有三个临汝县,今已不复存在。
1913年,民国政府废府、州,实行道、县制。改汝州直隶州为临汝县,1947年属豫西五专区。 1949年归许昌专区,1951年将大小张庄和磨冢营村划归宝丰县管辖。 1954年10月改隶洛阳专区管辖。 1986年,撤专区建制,实行市(地)管县,改隶平顶山市。1988年8月改临汝县为汝州市,属省直辖,计划单列,由平顶山市代管。2010年被省政府省发改委确立为河南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之一。 并于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省直管体制。 是河南省11个直管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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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1月9日,河南省临汝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纸+草契+契税收据"三联单"8895
-----该县名称已经取消, 现在是河南省汝州市,历史上这个"临汝县"名称,三易其稿, 用过三次,取消三次, 各个收藏网站上,关于临汝县的单据比较少. 此三联单地契有虫蛀漏洞和破损, 请买家仔细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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