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地契房照类-----民国22年(1933年)河南省临汝县"场地买契二联单"(对剖印花税票1张)+光绪20年/27年裴姓买地草契325
¥
20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河南省临汝县政府
年代1933-03
材质纸质
尺寸50 × 49 cm
货号2024032707
上书时间2024-03-27
医药专题----1971年黑龙江省巴彦县兴隆镇医药商店,牛黄解毒片发票96
¥10.00
1968哈尔滨南岗区三轮车队革命委员会,三轮车票1张--315-76
¥5.00
邮电和电信单据类----1968年11月20日, 哈尔滨长途电信局,长途电话费收据873
¥7.00
邮电和电信单据类----1968年11月25日, 唐山市服务公司前进旅馆,长途电话费收据645
¥7.00
1968年黑龙江省通河县第一百货商店, 复写纸发票1012-1
¥5.00
医药专题---1964年中国药材公司通河县公司, 药品发票25-88
¥8.00
1968秦皇岛三轮车票2张+唐山市交通局革委会,主席像运费收据1张--020
¥30.00
1991年浙江余姚通用机器厂, 消声器发票+人力运输发票+上海铁路局凭证+全国联运发票+宁波运输保险凭证347
¥40.00
1991年天津汉沽区纸箱厂, 纸箱发票510
¥5.0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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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2年(1933年)河南省临汝县"场地买契二联单"(对剖印花税票1张)+光绪20年+光绪27年裴姓买地草契约(全套3张)325
-----该县名称已经取消, 现在是河南省汝州市,历史上这个"临汝县"名称,三易其稿, 用过三次,取消三次, 各个收藏网站上,关于临汝县的单据比较少. 此二联单地契保存的比较完好, 没有虫蛀和破损, 请买家仔细看图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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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2年(1933年)河南省临汝县"场地买契二联单"(对剖印花税票1张)+光绪20年+光绪27年裴姓买地草契约(全套3张)325
民国22年二联单为 民国22年临汝县买卖草契纸, 民国23年官买契,
民国22年3月25日临汝县买卖草契纸内容为: "裴珍修"将座落在裴家村,场地一段,出卖"裴根有",价格柒拾元.
民国23年6月30日,临汝县官买契内容为: "裴珍修"将座落在裴家村,场地一段,出卖"裴根有",价格柒拾元.,填写有买主姓名,田地数目,卖价,应纳契税额,老契几张,立契年月日,和"例则摘要"的条款说明,贴有中华民国版图旗印花税票, 绿色, 贰分,1张,(税票加盖黑色,隶书,河北,契税"字样), 印花税票为半剖形式贴用, 买契上残留一般, 在买契存根上残留一半, 一分为二使用,便于后续的核对和确认, 属于印花税票的特殊应用场景,
骑缝加盖"河南省财政厅印"篆字官印,
加盖"临汝县契税票照专用钤印"篆字官印,
加盖" 临汝县印" 篆字官印,
------临汝县 (今平顶山市汝州市)
临汝县是历史上的一个地名,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之一。历史上先后一共有三个临汝县,今已不复存在。
1913年,民国政府废府、州,实行道、县制。改汝州直隶州为临汝县,1947年属豫西五专区。 1949年归许昌专区,1951年将大小张庄和磨冢营村划归宝丰县管辖。 1954年10月改隶洛阳专区管辖。 1986年,撤专区建制,实行市(地)管县,改隶平顶山市。1988年8月改临汝县为汝州市,属省直辖,计划单列,由平顶山市代管。2010年被省政府省发改委确立为河南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之一。 并于201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省直管体制。 是河南省11个直管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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