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税收票证----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民米执照"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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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仅1件
制作者广东省开平县政府
年代1915-03
材质纸质
尺寸25 × 8 cm
货号2023052002
上书时间2023-05-2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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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民米执照" 323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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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4年(1915年)广东省开平县 "民米执照" 323
内容为: 征收民国2年份民米, 就是每年秋季交纳的农业税赋 ,(包括地丁银和粮食实物). 此单为征收民米(粮食实物)的单据.
缴纳粮食数量: 壹升叁合肆勺,
附带缴纳三成捐输银,
附带缴纳一成田赋附加税.
加盖有"开平县政府印" 篆字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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