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官员郝景春+清嘉庆书法家伊秉绶使用的老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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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仅1件
年代万历四十年 (壬子1612)
材质石
尺寸16.7 × 11.7 × 2 cm
上书时间2024-11-0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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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使用,自然磨损。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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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做笔舔或平板砚。太阳或灯光下,可见金星闪闪。万历壬子为1612年。嘉庆四年为1799年。
郝景春(?-1639),明末官员。字和满,江苏江都人。乡试中举,授盐城教谕,因犯过失而罢职归家。启任陕西苑马寺万守监录事,后调为黄州照磨,代理黄安县事。崇祯十一年(1638),升任房县知县。与罗汝才部的农民军周旋数年。张献忠、罗汝才合兵围剿房县,他与其子固守,斩义军头领数人,后县城终被起义军攻破,景春终不屈服,崇祯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与其子鸣銮一道被杀。其仆陈宜和朱邦闻一家都被处死。朝廷闻知,赠景春尚宝少卿,建祠奉祀,后又改赠太仆寺少卿。
伊秉绶(1754-1815),字组似,号墨卿,晚号默庵,清代著名书法家,福建汀州府宁化县人,故人又称“伊汀州”。乾隆四十四年举人,乾隆五十四年进士,师戴联奎,历任刑部主事,后擢员外郎。
嘉庆四年任惠州知府,因与其直属长官、两广总督吉庆发生争执,被谪戍军台,昭雪后又升为扬州知府,1802年(嘉庆七年),伊秉绶48岁时,因父病死,去官奉棺回乡,扬州数万市民洒泪送别。62岁病逝后,扬州人为仰慕其遗德,在当地“三贤祠”(祀欧阳修、苏轼、王士祯三人之祠)中并祀伊秉绶,改称“四贤祠”。在任期间,以“廉吏善政”著称。
伊秉绶喜绘画、治印,亦有诗集传世。工书,尤精篆隶,精秀古媚。其书超绝古格,使清季书法,放一异彩。隶书尤放纵飘逸,自成高古博大气象,与邓石如并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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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使用,自然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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